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厦门市民政局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民政局
2016年3月23日
厦门市民政局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厦门市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制定本要点。
一、大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的变化,及时调整清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清单的实效性。进一步清理规范前置审批项目和中介服务项目,根据市审改办公布的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及时修订相关的办事指南。对我局依法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面推行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各区民政局做好职权下放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二、建立随机抽查机制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逐步建立民政系统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监管对象的事中事后监管。3月31日前针对民政部门的监管领域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4月20日前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明确抽查结果运用的具体办法、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的具体措施等。同时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
三、加强和改进民政立法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立法重点,认真落实2016年立法计划。加快法规备选项目《厦门经济特区社区治理条例》的立法进程,加强《厦门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的立法课题调研工作,及时组织专家评审,按时报送立法课题成果。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进一步拓展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要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民政事业发展需要。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等制度,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合法决策。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区划地名、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拥军优属等方面重大民政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事后评估制度,及时收集群众意见,评估实施效果,对不当的政策要及时予以终止或调整。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程序和要求,继续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通过网上审查系统及时向法制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相关材料,坚决杜绝未审先发或规范性文件违法的情况。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机制
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执法行为。建立民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对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执法活动全过程的监察。按照新修订的《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处室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逐步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需经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执法,外出调查、执法必须佩证亮证。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及时组织民政业务政策法规考试。2016年底前,要对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七、健全民政法治监督体系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加强对低保救灾优抚等民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不定期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偏差和错误。建立民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通报制度,组织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案卷评查,并将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各项工作,依法做好答辩应诉工作,提高行政诉讼领导出庭率。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要高度重视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重点完善和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和宪法法律法规列为民政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今年举办2次以上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厅、民政部举办的培训班。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强化培训成绩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升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九、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研究制定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政依法行政相结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政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国际社工日”、“5.12防灾减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举办民政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创新社区治理、推进社会化养老和加强社会救助等民政重要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动送法、送政策进社区(村),进社会组织。依托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民政业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高依法行政的公开透明度;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民政重要业务工作和法律法规。
附件:厦门市民政局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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