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254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6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2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乐善居义工服务站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申请)
时间:2025-11-12 11:05
厦门乐善居义工服务站(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32号109室):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乐善居义工服务站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名称由“厦门乐善居义工服务站”变更为“厦门市乐善居志愿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由陈春燕变更为陈燕卿;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32号109室”变更为“厦门市翔安区莲河村小学路4号1楼办公室101室”。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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