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245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5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0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前埔医院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
    时间:2025-10-30 10:08

    厦门前埔医院(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区文兴东路50-20号):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前埔医院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区文兴东路50-20号”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区文兴东路50-20号、前埔古兴里7号”;业务范围由“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皮肤科等。”变更为“预防保健科/内科;老年病专业/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门诊);计划生育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门诊)/皮肤科;皮肤病专业/传染科(门诊)/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协议)/病理科(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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