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228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5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30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万山书画院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
时间:2025-09-30 09:40
厦门市万山书画院(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共和路22号21E单元):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万山书画院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共和路22号21E单元”变更为“厦门市同安区莲美二路39号5#5楼D区”;业务范围由“组织书画创作,开展书画展览、交流、培训等活动。”变更为“组织书画创作、书画交流;开展书画展览、学术研讨、赛事活动;编辑出版书画刊物。(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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