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211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4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2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春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
时间:2025-09-12 16:46
厦门市春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8号18C室):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春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8号18C室”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2号806室之三”;业务范围由“为社区内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开展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提升;承接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相关事项。”变更为“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开展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提升、研究;承接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相关事项。(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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