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2-02-2022-044
    • 备注/文号:厦民〔2022〕14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5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公安局 关于调整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 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10-15 15:40

    各区民政局、公安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厦门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事项

      将市公安、民政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全市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应用规范》(厦公综〔2019〕147号)规定的全市标准地址及二维码编制服务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调整为根据建筑物的不同性质分别由公安或民政部门提供标准地址及二维码编制服务。

      (一)城区内有合法批建手续的建筑物。其标准地址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民政部门负责编制。

      民政部门做好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建管系统)的对接工作,积极参与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联合技术指导服务。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资源规划部门通过建管系统就设计方案同步发起联合技术指导服务,所在区民政部门等部门根据我市联合技术指导工作规程,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指导意见,主动向工程建设单位核发标准地址编制结果,取消门楼牌依申请环节。由民政部门将编制结果及时提供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接收到民政部门核发的标准地址二维码门楼牌编制结果,及时将编制结果通过福建省治安管理平台生成二维码并录入到全市标准地址库。

      (二)城区内无合法批建手续的建筑物。因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需要编制标准地址及二维码,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编制。

      (三)农村自建房。其标准地址及二维码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编制。

      二、实施时间

      本次调整自2022年10月20日起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标准地址编制和二维码门牌管理工作对支撑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满足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需要,深入推进“平安厦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断优化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办理程序,积极参与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联合技术指导,取消依申请环节,主动核发标准地址编制结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以更高标准、更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到人,及时落实调整到位,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不折不扣执行,认真细致做好每一个环节。市、区民政部门与公安部门要保持密切工作联系,大力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避免出现推诿扯皮、工作脱节等问题。

      (三)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调整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办理程序,必然对企业、群众办事带来一定影响。各级公安、民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充分利用单位官方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面系统解读政策措施,广泛听取办事企业、群众的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问题发现和跟踪机制,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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