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民〔2021〕6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4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5-24 09:47

    各区民政局:

      现将《厦门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4日     

                                         厦门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议、《省民政厅 省委组织部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闽民社工〔2021〕8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民社工〔2020〕127号)、《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21〕3号)以及省、市社区办有关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精神和要求,支持社会工作参与社区近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设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倡导的“远亲不如近邻”理念为遵循,以近邻党建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方向,进一步推动专业社会工作进街镇、入村居,聚焦“近邻+”服务需求,为基层群众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围绕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稳妥推进街(镇)社工站建设,搭建开展专业社会工作的基层服务平台,按照“量力而行、聚焦重点、由点及面”的思路,以街(镇)为主体,健全街(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围绕近邻敬老、济困、扶幼、助残、育德、医疗、关爱等城乡居民需求,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覆盖各类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并逐步延伸至有需要的人群。2021年7月底前,全市各街(镇)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现有服务设施完成社工站建设;同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村)设立社会工作服务室(以下简称“社工室”)。2022年底前,逐步把社工站、社工室打造成街(镇)、社区(村)辖区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服务实施阵地、沟通协调枢纽、资源链接平台,推动社工站、社工室服务覆盖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各领域。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组织在社工站建设、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服务基层,从基层群众需求出发,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围绕社会关切,回应群众期盼,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专业引领,注重培养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丰富为民服务理念,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坚持社会化运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模式,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坚持从实际出发,鼓励探索创新,不强求千篇一律,支持各区、各街(镇)、各社区(村)创出特色、创出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高质量建设服务站点。街(镇)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现有服务设施建设社工站,站内配备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必要设施设备,并视情况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站外显著位置挂设格式为“厦门社会工作标识+××区××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标牌(见附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依托党群服务站(中心)或其他现有服务设施设立社工室。有条件的区可设立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指导街(镇)社工站开展服务,形成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网络。

      (二)高标准健全站内制度。要加强站内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健全组织架构、行政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专业服务制度、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服务对象评价反馈制度等管理制度和规范,并将相关制度、规范张贴上墙。

      (三)高水平界定服务内容。街(镇)社工站是推广近邻服务模式、下移社会治理重心、开展社会工作的基层综合型服务平台,聚焦城乡居民“近邻+”服务需求,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危机或已离异家庭,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创新社区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实践,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引导居民群众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培育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激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支持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其他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

      (四)高效率推进购买服务。各街(镇)可根据上述服务内容,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也可自行确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服务内容,形成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并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综〔2020〕18号)精神和要求,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实施,支持承接机构依托街(镇)社工站、社区(村)社工室做实做细服务。街(镇)、社区(村)行政性事务不列入购买服务范畴。

      (五)高效益保障建设资金。各街(镇)要将社工站站点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市、区、街(镇)既有的财政预算安排。各区、各街(镇)也可综合运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民政领域及民政以外其他部门可用于购买服务的资金,依托社工站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要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金支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足额落实项目资金。

      (六)高要求做好监督评估。各区民政局、各街(镇)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不定期监督、检查、抽查社工站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服务效果等。承接机构应在每一合同年度的中期开展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所在街(镇);街(镇)应于每一合同年度期末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一次期末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各区民政局应指导各街(镇)选择具备丰富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评估经验的专业服务评估机构。

      三、职责分工

      (一)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全市实施方案,统筹全市街(镇)社工站建设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导、检查各区工作情况,每半年向省民政厅报告全市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区民政局负责及时下达上级及本级购买服务经费,督促、指导辖区内的街(镇)建设社工站、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不定期检查街(镇)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每半年向市民政局报告全区工作开展情况。

      (三)街(镇)负责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现有服务设施建设社工站,为社工站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作为主体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督促、指导辖区内的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配合项目承接机构开展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承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评估服务项目,并每半年向所在区民政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四)社区(村)建立与街(镇)社工站定点联系工作机制,优先安排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两委”成员对接、支持项目承接机构开展服务,积极推进社区(村)社工室建设,为项目承接机构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支持。

      (五)项目承接机构按照服务合同确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配备驻站社工,组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定期向所在街(镇)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和评估。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5月底前,市民政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及时间节点。6月底前,各区民政局制定本区实施计划。

      (二)启动运行。2021年7月底前,各街(镇)全面落实社工站服务场所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制度上墙、挂牌运作,统筹推进有条件的社区(村)建设社工室,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托社工站、社工室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跟进提升。市民政局会同各区民政局及时跟进各街(镇)社工站建设及服务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并汇总上报省民政厅;同时,抓好典型树立与宣传,提炼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提升社工站、社工室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社工站建设作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渠道,作为促改革、强基础、提质量的重点工程,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完善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社工业务处(科)室主建、其他处(科)室主用的工作机制,强化推进力度,按照时间节点狠抓落实。各街(镇)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社工站建设,按期实现全覆盖,并扎实推进社区(村)社工室建设。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参与社区近邻服务、促进“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依托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宣传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为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三)注重实际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高质量推进街(镇)社工站建设,高标准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要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加强调查研究,精准把握群众“近邻+”需求,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附件: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样式

      

        附件(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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