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14-00-2023-011
- 备注/文号:厦民函〔2023〕1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1
市建设局:
陈亚泡代表提出的《关于“以人民为中心规范小区自治”的建议》(第0147号)收悉。现就涉我局职能的协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大局,紧密联系厦门特区实际,合力推动社区治理工作,总结推广“微治理”经验做法,提升优化了包括小区自治在内的基层治理和服务工作。
一是着力建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治理骨干队伍。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初,会同市委组织部完成全市533个村(社区)换届选举,选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4211名,村(社区)主干100%实现“一肩挑”。在此基础上,指导镇(街)、社区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机构,城市社区普遍设立环境和物业委员会,明确其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公司监管指导责任;按照章程,突出把在社会上有影响力、号召力、有威望、有责任心、有爱心、无私心、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小区业主推选为业委会主任的候选人。结合深化近邻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服务工作,在条件成熟的小区,推举有一定威信和群众基础、组织能力强、热心公共事务的在职的和退休的党员干部担任业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建立“红色物业”;推动社区(村)“两委”和业委会成员双向交叉任职。对未成立委员会的无物业老旧小区,督促社区居委会代行业委会的职责,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完善基层治理政策法规。2022年,牵头代拟并以厦门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提出分阶段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长远和近期目标任务,强调优化小区治理和服务在内的诸多新举措新指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会同贵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机制,细化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指导的制度措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人员加入业委会参与小区自治等创新举措。
三是探索搭建社区物业管理民主协调平台。配合贵局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自治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通知》,持续规范引导小区业主自治。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督导镇(街)建立物业管理协调联动机制。配合贵局指导社区召集首次业主大会和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街道派人参加具体指导,依法制订业委会活动章程或相关账目印章等内部管理制度,并纳入居(村)务公开内容。发挥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一居(村)一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协调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和小区业主通过社区协商和多元纠纷调节机制化解矛盾。
下一步,我局将以规范村(居)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为契机,完善社区民主协商,加快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小区治理赋能;深入推进“微治理”经验,大力营造邻里和美风气,破解小区物业治理难题,切实通过优化社区治理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居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岳世洲(一级调研员)
联 系 人:华树林(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2-2892067
厦门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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