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14-00-2023-008
- 备注/文号:厦民函〔2023〕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1
市民宗局:
释普端代表提出的《关于宗教团体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还应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建议 》(第 0023号)收悉。现就涉及我局职责的相关问题协办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2022年底,厦门市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共有74家,其中与宗教界有关的慈善组织有5家。各慈善组织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学、救灾以及发展科教文卫体事业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慈善活动,在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了重要补充作用。
我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规范宗教慈善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一是做好年报和日常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年报、日常检查和走访工作,了解宗教慈善组织基本情况,指导其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指导通过“慈善中国”平台及时公开、更新相关信息,以及备案公募活动,披露重大事件等。三是开展慈善能力建设。每年分2期举办慈善工作能力提升系列培训,围绕慈善相关政策解读、组织内部治理、项目设计与管理和品牌打造等方面,加强宗教慈善组织工作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配合贵局,进一步规范宗教慈善组织管理,提升宗教慈善组织活动能力,发挥其在公益慈善事业中的优势作用。
一是提供宗教慈善组织登记“快捷道”。优化宗教慈善组织的设立审批流程。申请人取得宗教管理部门意见后,登记机关将依托政务服务信息化,探索实施“全程网办”、“即来即办”等线上线下办理模式,提升审批效率。鼓励宗教团体创新打造一批可充分发挥公益慈善、弘扬宗教文化、展现良好形象的慈善组织,为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开辟更大的舞台和空间。
二是助推宗教慈善组织规范化管理。扎实有效抓好《慈善法》的宣传普及,组织开展慈善工作能力系列培训课程,提升宗教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能力,持续开展“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指导创新开展慈善活动。通过开展年报和日常检查工作规范宗教慈善组织捐赠信息公开等工作,推进其及时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已搭建的线上交流群和不定期的线下交流座谈,不断提升宗教慈善组织工作素养和能力,整合多方力量,使其更深入地服务社会,更好地为社会贡献力量。
三是引导建立宗教慈善组织志愿者及义工权益保护机制。宗教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需招募志愿者,应在中国志愿服务平台上注册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并向社会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招募信息。目前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实名注册并通过审核,参加该平台发布的志愿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可享受由厦门市委文明办统一购买的安全保险,保障出现特殊意外情况下志愿者和义工的权益。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邬仁刚(副局长)
联 系 人:任志青(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592-2892093
厦门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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