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时限进行重新计算的公告
时间:2021-03-16 15:29
经调查,以下6家社会组织在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期间,再次出现应当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厦门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时限重新计算。
1. 厦门远东专修学院
2. 厦门市东平书院
3. 厦门市晖建机电科技服务中心
4. 厦门市两岸科技交流合作促进中心
5. 厦门百草健康研究所
6. 厦门市阳台山养老院
特此公告。
厦门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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