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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紧急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1-09-14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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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上午,洪全艺局长主持召开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判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部署民政领域特别是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认为,此次疫情形势快速发展,我市疫情防控压力大。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数量多,“一老一小”、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自身防疫能力不足,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复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阻击战和持久战,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健康安全。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形势,会议要求,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要迅速激活应急响应指挥和工作体系,贯彻执行民政服务机构各项防控制度规定和防控指南,按照防控规程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出入管理,民政服务机构要在主要出入口设置门岗,安排专人值守;进入机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做好信息登记和消毒,建立工作台账。要做好日常防范,指导服务对象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内部使用的食品及生活物资,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并检查检疫情况,做好外包装消毒。要加强专门管理,养老服务处尽快下发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通知,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要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坚持“人”“物”同防,扎实做好“两返人员”排查登记和防护性隔离观察,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救助机构要继续落实“逢进必检”措施,在站前建立防控“缓冲区”;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服务场所管控,适当限制治丧人数,严格落实“一案一策”要求,杜绝交叉感染风险。落实监测检测,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内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类人员核酸检测。二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抗疫。各级民政部门要推动贯彻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防控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的通知》要求,健全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持续动员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通过发布倡议书、公告或指引等方式,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按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在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的统筹部署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三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及时了解、重点关注辖区内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人员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审核确认权一律下放至镇(街道),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无须进行民主评议;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除因拆迁获巨额经济补偿外,一律延保,暂停低保退出工作。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指导镇(街道)、村(居)委会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受疫情影响人员及其家庭,可通过发放急难型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谋划、部署安排、推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强化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各尽其责。要在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上下功夫,做好民政系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二要加强检查指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和窗口单位的督促指导,通过实地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着力消除各种安全风险隐患。对因防控不力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分组带队到分管行业领域督促指导。三要加强值班值守。要持续完善应急响应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务必保持值班电话畅通,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体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民政服务机构要按照机构规模配备足够工作力量,安排专人应急值守、备班备勤。要严格落实分区防控管理要求,减少人员流动。按要求提前做好防控物资、生活物资和服务专用物资的储备工作。四要加强人员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暂停组织召开有系统外人员参加的各类群体性会议,暂停工作人员休假。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厦,特殊情况离厦要报局主要领导批准。要强化环境及个人卫生防护,自觉做到勤洗手、戴口罩、一米线、开窗通风、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避免交叉感染风险。凡出现疫情的要及时应对,做好稳控处置工作,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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