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重要论述,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线民生建设,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政策供给、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两岸婚姻家庭交流等方面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厦门先后被确认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地区、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城市、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等。去年1月份,民政部陆治原部长莅厦调研时,对厦门民政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筑牢社会救助底线,保障标准“高”。当前,我市社会福利和救助标准位居全省首位,生活困难群众低保标准、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持续保持全省首位,在全国15个同类城市中居于中等偏上水平(详见附件:厦门市2024年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情况一览表)。其中社会救助标准以低保标准(1120元/人/月)为主要标志,位居同类城市第5;老年人福利涉及的高龄津贴标准(80-89周岁100元/人/月、90-99周岁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1100元/人/月)按不同年龄段分别位居同类城市第2、第4、第1;儿童福利涉及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800元/人/月)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800元/人/月)分别位居同类城市第6、第2;残疾人福利涉及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0元/人/月)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残疾分级情况不同,分为510元/人/月、430元/人/月、340元/人/月、150元/人/月)分别位居同类城市第6、第3。
(二)聚焦群众困难问题,救助机制“活”。一是动态监测对象更准。聚焦救助时效,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将5万多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自动进行数据比对,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医保、教育、住房保障等部门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确保“应保尽保”。二是“一事一议”覆盖更全。针对个别群众遭遇特殊事项、不在现有政策范围、生活又确实困难的急难问题,符合政策边缘情形、基层把握不准的特殊问题,建立市-区-街分级实施、三级联动的“一事一议”工作机制,从23个方面放宽政策准入条件,拓宽政策覆盖面,该做法获评2023年度民政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2020年以来,市级累计下基层“一事一议”60余次,解决疑难杂症300余例。三是“政府+社会力量”渠道更多元。聚焦救助渠道,打造“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社会福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公益慈善”模式,实施“惠厦保”“幸福安康险”等项目,由政府出资为全市超6万名困难群众投保大病补充保险、为近46万名户籍老年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市今年实施慈善项目127个,投入慈善资金1021.58万元,受益人次超16.12万人次。率先全国建立“阳光收养”机制,率先全省专门设立“一老一小”关爱基金,重点帮扶困难老人、困境儿童。今年8月,我市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城市。四是探索流动儿童关爱机制。聚焦流动儿童,探索完善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机制,今年被列入国家级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在全国首创孤弃儿童“阳光收养”体系,建成收养意愿登记系统和收养评估系统,科学评估收养家庭,让收养工作更加透明、合理。
类别 |
人数(人次) |
当年资金(万元) |
|
基本生活救助 |
城乡低保 |
14657 |
19392.95 |
特困人员供养 |
1635 |
4988.28 |
|
低保边缘家庭 |
3575 |
394.88 |
|
专项救助 |
医疗救助 |
952135 |
17881.64 |
教育救助 |
126500 |
27300 |
|
住房救助 |
2936 |
2014.06 |
|
就业救助 |
18976 |
14106.63 |
|
受灾人员救助 |
588 |
338.48 |
|
急难救助 |
临时救助 |
6245 |
4311.22 |
社会力量 |
慈善救助 |
270700 |
2466.59 |
残疾人 两项补贴 |
生活补贴 |
11897 |
5135.04 |
护理补贴 |
28383 |
13204.05 |
|
合计 |
1438227 |
111533.82 |
2024年社会救助情况统计表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老年生活“好”。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着力推进我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目前22项主要指标已完成18项,其余4项今年内完成。一是基础设施日臻完善。连续6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全市共建成24个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55家照料中心、151家农村幸福院、446家居家养老服务站、57个长者食堂、362个助餐点和553个社会救助服务点,实现镇(街)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打通了敬老、济困、扶幼、助残等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创新打造“鹭邻享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将全市40多万老年人、660个社区服务站点、2300多位服务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延伸打造的“邻好吗”长者呼叫中心,率先全国搭建“邻安康”长者守护平台,已安装运行601张床位,实现24小时快速调度养老资源和救护力量。经验作法获民政部领导批示肯定,民政部信息中心公众号“精准民政”专题分享。三是创新养老服务机制体制。用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等,发挥特区立法优势,先后出台“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措施”等30多份法规文件。率先全国在每个社区配备1-2名专职助老员,月探访关爱困难老年人服务率100%。率先全省出台首个65周岁以上老人普惠性助餐补贴办法。
(四)优化基本社会服务,群众评价“赞”。一是婚姻登记持续优化。率先全省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市通办”工作,陆续实现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登记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加快推动在鼓浪屿、园博苑设立公园式户外婚姻登记处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并与思明区、集美区及有关国企共同签订合作意向。二是殡葬改革成效明显。推动移风易俗,形成以骨灰立体存放为主,海葬、花坛葬、树葬和草坪葬等形式为辅的节地安葬模式,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95%以上,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规范经营性公墓管理,推动全市遗体接运统一管理,完成集美区遗体统一接运改革。三是严格殡葬行业监管。推动殡仪服务机构长期积存遗体处置,建立死亡证明反馈核查机制。以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和全国殡葬综合监管试点为契机,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对接,理顺各部门职责权限,推动健全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常态化。
(五)全面强化科技赋能,为民服务“实”。推动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让群众暖心生活触手可及。一是建好一个平台。搭建“智慧民政”平台,融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纵向打通部、省数据回流和市、区、街镇三级共享通道,横向对接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等30多个部门、52个数据接口,建立智慧民政指挥中心,整合救助、养老、儿童、殡葬、婚姻等各业务板块数据,做到数据最多采一次,形成人员、家庭、机构3个基础数据库。二是用好便民网络。推行全程网上办理,在“i厦门”APP和网上办事大厅开通“掌上办”“指尖办”;高龄津贴实现“免审即享”。强化“数字殡葬”,在平台开通“惠民补贴申领”“云祭扫”等服务。三是开展“大爱寻亲”。建立滞留人员信息库,借助公安人口信息、互联网、媒体等多元力量,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寻亲帮助。2018年以来,共为查无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人员寻亲成功187人,成功率为59.4%。“大爱寻亲”工作经验被《民政部简报》刊发推广。
(六)事业产业协同发展,资源配置“优”。优化资源配置,以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服务集群,发展民政产业。一是整合民政系统内部资源。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找准民政定位,深化市殡仪服务中心改制,成立厦门民昱控股有限公司,推动民政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目前,民昱公司下属养老服务、婚庆服务、信息科技、殡葬服务、物业服务、彩票销售等板块进入实质化运行,2024年营收近1亿元,利润1200万元,企业收益用于进一步反哺民政事业发展。二是优化全市民政资源配置。在养老方面,整合老旧市区各类可用的存量场所资源,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引入优质资源,推动养老服务与无业、家政、医疗、文体等行业融合发展,延伸出了失能照护、高端养老、老年康养、近邻助餐等助老行业;“泰康鹭园”“太保家园”“国寿嘉园”等集颐养、医疗、康复为一体的高端养老项目吸引总投资50亿元;伍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获评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在殡葬方面,按照“事企分开”原则,将殡仪馆和墓园运营等交由国有企业管理,并将除基本公共服务外的殡仪服务向市场开放,实现殡葬服务的多元化和多样化。三是充分发挥民政链接资源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12月,全市共登记行业协会商会303家,涉及企业会员总数49494个,其中规模以上会员企业9084个。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公共决策和咨询,2023年8月至今,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共形成行业发展研究报告172篇;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建议539项;参与制定或者修改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文件120件,编制和发布各类经济发展指数142个。严格地名管理,服务开发建设需要,2024年,审核命名545条地名,完成605条规划地名确认;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推进标准地址管理,汇总形成标准地址数据99438条。
(七)服务两岸融合发展,践行“一家亲”。推动台胞同等享受户籍人口在养老服务、老年助餐、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促进标准共通。制订失能老年人交通接送服务规范厦门地方标准,推动两岸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互通认证,打开两岸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和台湾护理人员在厦就业通道。参与制定民政部《两岸婚姻家庭服务术语》等5项国家行业标准,引领两岸婚姻家庭服务规范新标准。成功承办8届两岸婚姻家庭论坛,打造两岸婚姻家庭交流金字招牌。完善社会组织台胞负责人备案方式,71名台胞在社会组织担任负责人;台青组织“海沧区海峡城乡发展基金会”助力乡村振兴典型经验获国家部委推广。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促进红利共享。修订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台资在厦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各项政府补贴。强化社会救助保障,将70名在厦居住困难台胞纳入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今年来救助临时遇困台胞25人次。在厦长期居住的65岁以上台胞,长者餐厅就餐同等享受户籍人口用餐补助;入住本市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床位运营补贴、床位综合责任险等补贴;被认定为特定服务对象的,按不同失能等级享受相应护理服务补贴。三是强化优势互补,促进产业共荣。着眼搭建老龄产业“产、供、销”交流平台,建设“厦门市海峡两岸老年用品展销中心”和网上商城,打通老龄产品供给端到消费端链条。目前正以之为平台,开展适老化改造补贴,运营两个月来,销售额近1.3亿元。着眼发挥台湾老龄产业发展先进经验,两岸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项目——长庚护理院扩建项目落地见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融合发展项目——殿前街道(高殿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成开业。
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市民政工作持续向上向好,但是对照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要求,特别是经济下行带来的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对照领导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对比先进地区,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老龄工作挑战大,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民政工作对非户籍人口、流动儿童等关心关爱还不太够;“物质+服务”的救助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智慧民政”服务群众的范围还不够广;相比于全国、全省,我市的慈善氛围还不够浓厚。同时,区划地名管理、殡葬改革、婚姻管理服务等民政专项事务服务能力也需进一步优化提升。这些不足和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25年工作思路
10月15日、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指出,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优先抓好民生领域各项改革”。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对10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要求民政部门“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这些批示指示,都彰显了总书记真挚的人民情怀,体现了对民政事业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12月20日,第20次全省民政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省委周祖翼书记做了批示,赵龙省长出席会议并做工作部署。2025年,市民政局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民政工作“两个着力”“四个体系”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起好步、开好局,持续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社会救助新格局。紧抓两个国家级试点,在持续做好分层分级社会救助工作,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基础上,努力构建“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新格局。一是牢牢把握我市被确认为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城市的机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到2024年底,各区完成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梳理;2025年6月底,市级“一老一小”慈善关爱基金开始运营,各区、镇(街)区、村(社区)层面打造一批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品牌和阵地,优选编制全市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二是强化在湖里区实施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试点项目——“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指导,突出流动儿童这一儿童福利工作的新群体,围绕“六有”(信仰有支撑、养育有保障、心灵有呵护、融入有支持、守法有引导、自护有能力)目标,探索完善适应流动儿童发展需求的关爱服务机制,增强关爱服务针对性、专业性、可及性、有效性,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打造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全面强化全市老龄工作的统筹领导。重新梳理市老龄委议事协调制度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实工作力量,发挥统筹作用,全面推进老龄事业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服务保障、资金保障和制度保障。二是加大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的政策供给。抓紧出台《厦门市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强化宣贯落实,加快培育银发经济新增长点,在降低机构用地成本、国有场所租金减免、发展老年旅居养老、深入开展医养融合、发展老年用品产业、完善助老员制度、发挥区域优势促进两岸融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划设“数字+养老”产业区,设置养老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具有厦门特色的“多元参与、医养融合、邻里互助、幸福享老”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加力加快推动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加力推动现有智慧养老平台进行优化提升方案的完善和立项工作,拓展服务覆盖范围、创新公共服务应用,推动“养老服务+监管+资源调度”,强化对机构的监管到村居站点的监管,以及资金审核的闭环,实现养老服务行为全流程智慧监管,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打造“鹭邻享老”智慧康养平台品牌,更好满足老年人的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确保2025年底顺利通过验收。四是强化在翔安区实施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试点项目——“县域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指导,突出农村养老服务和助餐服务这两个重点,优化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可持续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三)打造“婚丧嫁娶”新气象。一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加快推动公园式户外婚姻登记处设立,加快推动在思明区鼓浪屿设立公园式户外婚姻登记分中心、在集美区园博苑建设婚庆产业园建设,打造“海峡两岸婚庆文化高地与产业链创新示范区”。二是实现“逝有所安”。以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和全国殡葬综合监管试点为契机,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对接,加强对长期积存遗体的处置(尤其是强制处置),理顺各部门职责权限,推动健全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针对岛外各区殡仪服务中心(站)单位性质不易、服务标准不够统一、服务流程不够规范、接运服务参差不齐等问题,在集美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整合市、区殡葬服务资源和力量,推动全市在2025年底实现“统一队伍、统一车辆、统一标准、统一监管”,促进全市殡葬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全面提升。
(四)打造社会治理新风貌。一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从“管得住”向“用得好”转变。抓规范管理,健全部门联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等综合监管措施。抓引导发展,围绕国家和厦门地方产业发展需求,聚焦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公益慈善等业务领域,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推动成立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的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布局。二是提升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地名文化研究,严格工作要求,针对方位词使用不当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厦门市道路命名导则》,进一步规范道路命名工作,加强道路命名工作指导;及时更新、调整市、区两级地名专家库成员,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专业力量提升道路命名历史文化底蕴,增强城市软实力。
(五)打造国企“反哺”事业新机制。持续做大厦门民昱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各板块业务规模,企业收益用于进一步反哺民政事业发展。一是助力银发经济,以此次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为契机,壮大“厦门市海峡两岸老年用品展销中心”和网上商城,打通老龄产品供给端到消费端链条。二是做强殡葬主营业务,做好怀祥礼仪公司合作到期后续工作;推进福泽园业务服务大厅功能改造;以设纸棺厂筹建、骨灰盒供销模式拓展等方式,在拓展业务领域的同时,切实降低群众办丧成本。三是推动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山养老院、松鹤度假村、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项目的公建民营工作取得突破,为打造民政全要素的示范点打好基础。
(六)打造“慈善+”新范式。持续推进“慈善+”活动,进一步完善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一是“慈善+救助”,强化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的衔接,在继续做好原有慈善项目的基础上创新开展慈善活动、慈善服务,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慈善项目新品牌。二是“慈善+社区”,支持城乡社区联合区慈善会以专项基金形式设立社区慈善基金,促进慈善资源下沉社区(村),营造社区慈善文化,助力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和居(村)民急难愁盼问题。三是打造枢纽型慈善组织。12月28日,市慈善总会完成换届,将以之为契机,推动市慈善总会转型升级为综合性、行业性、枢纽型慈善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引领、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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