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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4-05-05 11:08

各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民政局

  2014年4月24日 


  厦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工作要点

  今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要求,以制度健全为支撑,以人才培养和使用为重点,以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为着力点,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全面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思明区、湖里区应进一步健全本区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岛外四区应结合自身实际,抓紧成立机制健全、组织有力的议事协调和办事机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2.完善政策体系,立足我市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可行性、合理性,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支持保障、专业督导、继续教育等方面建章立制。各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3.组织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学者成立厦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服务评估、政策建议、课题研究、人才培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及其它相关工作。专家委员会委托由市社会工作协会协调开展工作。

  二、全面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向各地区、多领域发展

  4. 进一步总结湖里区作为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区的经验,深化“湖里模式”,加大实践探索力度,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思明区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扩大范围,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

  5.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要尽快启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抓好起步上路,每个区至少在3个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单位(社区)开展工作,并视情况推进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试点。思明区、湖里区各选取1个街道,同安区、海沧区各选取1个社区,由我局直接挂钩联系,探索社区社会工作开展模式,推动各社区在建立制度、开辟专门服务场所、开发专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展专业服务、实施“三社”互动等方面取得突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

  7.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救助管理站要在抓好岗位设置、人才使用、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的同时,着眼老年、儿童、流浪起到人员的实际需求,设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深入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市救助管理站还要积极配合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好政府购买的流浪未成年人专业服务项目,提供项目所需的资料、设备、场所等,支持项目的顺利开展。

  8. 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评选工作流程、细化评选标准,健全评选表彰机制,对优秀服务项目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各单位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深入开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9. 理顺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整合管理力量,大力推进湖里区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工作,总结先进经验,实现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覆盖范围的进一步拓展;探索建设“社工+义工”的志愿服务模式,健全志愿者服务体系,实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与志愿服务的互动联动。

  三、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平台建设

  10.各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的相关规定,学习借鉴思明区前埔南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经验,在社区开设社会工作服务场所,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采取现有人员提升转换、增配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使用专职专业社会工作者,为居民群众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社区居民协调解决问题、提升生活质量。

  11.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企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的开发,完善已有岗位设置,力争在更广的范围内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尽快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莲坂军休所、前埔军休所4个编制内社会工作岗位人员招考工作,定岗定人,明确职责。抓好纵向、横向沟通协调,力争将社会工作岗位设置为民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12.积极推动在妇联、团委、信访、教育、司法、卫生、计生、工会等系统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引导和鼓励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养老机构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及有条件的企业引进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13. 进一步优化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环境,建设1个市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园”,支持其它各区学习湖里区建设“孵化园”,为新成立机构提供免费办公场所;开展第三届经费扶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扶持经费;采取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程序、落实优惠政策、支持能力建设等措施,大力支持有能力、有经验、有意向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四、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14. 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规范项目开发、预算编制、采购等程序。重点抓好“温馨夕阳暖空巢”老年人服务、“同一片蓝天”寄养孤儿关爱服务、“回巢行动”流浪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等3个市级购买项目的督导、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完善服务方案,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投入资金继续支持3个项目开展。同时,拓展购买服务覆盖人群,力争使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惠及到临终老人、单亲家庭等特殊人群。

  15. 推动湖里区继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力度,开展各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确保服务质量,满足各类群体的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引导其他各区学习借鉴湖里区经验,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进行有益实践,投入资金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

  五、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教育培训

  16. 认真做好201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保障工作,大力发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参加考试,并做好参考人员考前培训辅导,确保取得较高的通过率,增加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依托市社会工作协会设立全市人才库,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体情况,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和管理。

  17. 建设1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并依托在厦高校资源申请创建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继续以社区为切入点,由各区牵头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对已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但未接受过培训的人员开展培训,更新其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力争培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700名、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400名。

  18.探索组织开展厦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驻训台湾工作,选派我市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相对丰富、专业素质强的人才前往台湾地区,以志愿者身份驻扎社区、社会福利机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参加为期15天的驻训,随同台湾地区专业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系统、深入地学习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理念、方法、技巧和经验。

  六、加强宣传交流

  19. 突出做好在我市主流媒体的舆论宣传,上半年策划在《厦门日报》专版报道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状况,全年策划在厦门电视台等电视媒体的专题栏目对我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至少开展3次专题报道。

  20. 继续做好“厦门社会工作网”和“厦门社会工作”新浪微博的更新和维护,及时发布社会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法、服务案例、工作动态等内容,让全市广大社会工作者以及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人士通过网站及时了解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1.开拓思维,创新宣传方式,探索通过举办现场宣传活动、社会工作文化节、专业人才演讲比赛、社会工作行业徽章征集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影响力广的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22. 加强协调,推动将社会工作课程列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向广大干部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开设社会工作专题讲座,邀请国内社会工作领域知名专家为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授课,让他们对社会工作有总体的了解。

  23.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召开2014年“厦门•金门第四届社会工作交流会”,开展第三届厦门社会工作人才台湾行活动,邀请台湾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学者赴我市考察指导,探索推动赴港交流学习活动,组织人员赴省外考察学习,交流借鉴港台及内地社会工作发展先进省市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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