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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社会团体2022年度年报整改指南
时间:2023-06-16 16:11

  一、未按规定设立党组织

  (一)无业务主管单位且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的,成立正式、兼合式、联合式党支部。

  1.整改方式:向上级党委申请,以成立正式、兼合式、联合式党支部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并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上级党委的批复文件扫描件(需党委盖章)。

  (二)无业务主管单位且无党员情况的,选派党建指导员。

  1.整改方式:向上级党委申请,选派党建指导员(须提供指导员名字、联系方式)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并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选派党建指导员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拨打党建电话咨询)。

  (三)有业务主管单位且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的,成立正式、兼合式、联合式党支部或选派党建指导员(须提供指导员名字、联系方式)。

  1.整改方式:向上级党委申请,以成立正式、兼合式、联合式党支部或选派党建指导员(须提供指导员名字、联系方式)等方式开展党建工作,并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提供上级党委的批复文件扫描件(需党委盖章);无党员的,提供加盖上级党委公章的未建立党组织情况表(见附件)。

  执法依据: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 60 号)第十一条规定第(二)项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的。

  二、未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签到表、会议纪要、会员名单、照片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7〕263号)的第二条:加强社会团体民主程序的监督。社会团体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召开,领导成员的任期都应遵照章程规定。社会团体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社会团体应当在批准期限内完成换届。

  三、会费标准超过四档/会费标准浮动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正确的会费标准、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投票汇总表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重新修订会费标准,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修订后的会费标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签到表、会议纪要、投票汇总表(计票、监票人签名)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不得超过4档,同一档次不得细分不同标准。凡是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必须确定每一档次会费的明确金额,同一档次按明确金额收取。

  四、会费未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通过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投票汇总表(计票、监票人签名)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签到表、会议纪要、投票汇总表(计票、监票人签名)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三十八条审议表决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必须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

  五、理事数超过会员数的 1/3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理事会成员名单、会员花名册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方式一:减少理事人数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表决, 批准辞职/罢免 X 名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理事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签到表、理事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照片、减少后的理事会成员名单、新的会员花名册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维持目前理事数,新增 X 名会员

  1.整改方式:新增 X 名会员,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新增会员入会申请表、新的会员花名册、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除行业协会商会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时另有规定外,社会团体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数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

  第三款规定:行业协会商会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

  六、理事数不足 50 人设常务理事会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理事/常务理事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方式一:保留现有常务理事会,增补理事

  1.整改方式: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增补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签到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增补后的理事会成员名单、新的会员花名册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增补后理事总人数在50人以上且增补后理事数不能超过会员数的1/3)

  方式二:撤销常务理事会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决定撤销常务理事会,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人数在70人以上的,须设立常务理事会。)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人数在 70 人以上的,须设立常务理事会。其他社会团体理事人数在 50 人以上的,可设立常务理事会。

  七、常务理事数超过理事数的 1/3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方式一:保留现有理事会,减少常务理事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议, 批准辞职或罢免 X 名常务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理事会和减少后的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撤销常务理事会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决定撤销常务理事会,

  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人数在 70 人以上的,须设立常务理事会。)

  方式三:保留现有常务理事会,增补理事

  1.整改方式: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增补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签到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增补后的理事会成员名单、新的会员花名册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增补后理事数不能超过会员数的 1/3)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人数在 70 人以上的,须设立常务理事会。其他社会团体理事人数在 50 人以上的,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数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

  八、负责人超过常务理事数 1/2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常务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备案表扫描件。

  (二)整改

  方式一:减少负责人人数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进行表决, 批准辞职或罢免X名负责人,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备案表扫描件。

  方式二:维持目前的负责人人数,增补常务理事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提名增补常务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理事会/增补后的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增补后常务理事数不能超过理事数的1/3)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含聘任),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从理事(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设会长 1 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 1 名,一般不少于 3 名(不含聘任秘书长)。未设立常务理事会的,负责人最多不得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设立常务理事会的,负责人不得超过常务理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九、负责人超过理事数的 1/3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备案表扫描件。

  (二)整改

  方式一:减少负责人人数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议进行表决, 批准辞职或罢免 X 名负责人,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理事会成员名单、负责人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维持目前的负责人人数,增补理事

  1.整改方式: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增补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增补后的理事会成员名单、新的会员花名册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增补后理事数不能超过会员数的 1/3。)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含聘任),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从理事(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设会长 1 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 1 名,一般不少于 3 名(不含聘任秘书长)。未设立常务理事会的,负责人最多不得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十、监事会未按奇数设置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监事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参会的监事签名)、监事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及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增补/罢免X名监事,或者召开监事会,批准辞职X名监事,整改后的监事数为3-9人,且为单数,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会议签到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会议纪要、增补/减少后的监事会名单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由 3-9人组成,且为单数。

  十一、监事满3人未设置监事长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监事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参会的监事签名)、监事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监事会,选举产生一名监事长,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 14 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由 3-9人组成,且为单数。监事长由监事会在其成员中推选产生,最高任职年限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两届。

  十二、未按规定设置监事会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监事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参会的监事签名)、监事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及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召开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一名,并到市民政局服

  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监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监事会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

  执法依据:根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由 3-9人组成,且为单数。

  十三、监事不足3人且设置监事长或监事不足3人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监事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监事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增补监事人选,未设置监事长的还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选举监事长,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监事会名单、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或会 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由 3-9人组成,且为单数。监事长由监事会在其成员中推选产生。

  十四、当年常务理事会议次数未达到2次以上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会议签到表(线上会议可上传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照片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当年常务理事会议次数确实未达到2次以上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整改:修订章程

  方式一: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修订章程。

  1.整改方式: 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章程,新章程含有“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1次会议”内容,并在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已备案的新、旧章程(需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暂时无法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可先召开理事会表决修订章程。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先行表决通过修订章程,新章程含有“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1次会议”内容,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新、旧章程(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以方式二整改的,理事会先行表决修订章程后还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在市民政局政服务中心窗口备案。)

  执法依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 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 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第三十六条规定: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十五、当年度未按章程召开监事会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会议签到表(线上会议可上传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照片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当年度未按章程召开监事会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整改:修订章程

  方式一:修订章程以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1.整改方式: 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章程,新章程含有“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内容,并在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已备案的新、旧章程(需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暂时无法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可先召开理事会表决修订章程。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先行表决通过修订章程,新章程含有“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内容,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新、旧章程(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以方式二整改的,理事会先行表决修订章程后还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在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

  执法依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 适用于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 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 第四十七条规定: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议。

  十六、未召开理事会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会议签到表(线上会议可上传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照片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

  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 适用于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 第三十三条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形式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

  (一)负责人的调整;

  (二)增补理事(常务理事);

  ...........................。

  十七、未按规定设置会长职务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已备案的负责人/会长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选举会长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长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 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 第三十八条规定: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的,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未设立常务理事会,且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的,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该负责人应同时为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且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

  十八、未按规定设置秘书长职务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已备案的秘书长(兼任理事)备案表(若秘书长为聘任制,上传聘任书、劳动合同等材料)。

  (二)整改

  方式一:选举秘书长

  1.整改方式: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选举秘书长,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秘书长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聘用秘书长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议通过秘书长人选,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秘书长备案表(秘书长为聘任制,聘任书、劳动合同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

  执法依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 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 适用于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 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第三十八条规定: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的,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未设立常务理事会,且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的,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该负责人应同时为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且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

  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秘书长为聘任制的应当保留本款表述,秘书长为选举产生的不写本款】

  十九、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未按规定审批党政机关、国企事 业单位退离休干部未办理备案手续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党政领导干部审批文件。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 党政领导干部审批文件(或批复文件)。

  执法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各级各类党政机关退(离)休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退(离)休领导人员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须由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兼职。

  二十、净资产少于注册资金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正确的财务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审计报告。

  (二)整改

  1.整改方式:目前净资产多于注册资金的,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整改报告日期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审计报告。

  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为年检不合格:(二)经费不足以维持正常业务活动的;第十二条规定,年检不合格社团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一、专职工作人员数与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数不一致。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与专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规定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专职人员的劳动(劳务)合同。

  说明:如专职工作人员系劳务派遣人员,上传劳务派遣协议;如政府部门调派专职工作人员,上传相应的派驻公文或提交情况说明(需加盖派驻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民发〔2011〕155 号)要求:一、本通知所称与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系指除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以外的所有与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四、社会组织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和终止劳动合同,并加强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社会组织应依法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劳动合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补充、完善现行劳动合同文本,与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变更、解除 和终止劳动合同。

  二十二、未按规定换届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换届的变更批复和法人登记证书。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规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完成换届,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最近一次换届的变更批复、新的法人登记证书。

  注意:进行改选换届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须有符合 法定人数的会员(代表)、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十三、换届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换届会议相关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会员名单、照片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规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完成换届,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重新换届后的变更批复、换届会议相关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会员名单、照片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新的法人登记证书。

  执法依据: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4〕227号)规定:进行改选换届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会员(代表)、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十四、涉企收费未在“信用中国”公开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和“信用中国”平台已公示的截图(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要求填写“信用中国”公示模板并发送到厦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定邮箱,同时将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公示纸质表格报送至厦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邮件发送的截图和报送的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信用中国”公示模板下载(见厦门市民政局官网常见问题模块)。

  执法依据:涉企收费需在“信用中国”公开。根据《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有关政策解答(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的规定,行业协会商会要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约束收费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五、住所与登记的不一致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登记证书。

  (二)整改:年报填写的地址与法人登记证书上的地址一致。

  1.整改方式:无需整改,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法人登记证书。

  (三)整改:住所与登记不一致

  1.整改方式: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地址变更,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变更登记批复文件、更新后的法人登记证书。

  执法依据: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六、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建立分支机构管理制度、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未建立法人证书和印章的保管制度、使用制度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制度发布记录、相关制度文本(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制度发布记录、相关制度文本(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 适用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 版,适用于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 团体)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代表选举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选举规程》、《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规程》、《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内部矛盾解决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以上办法或规程为可选项】

  二十七、未按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其他会计管理制度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截至提交整改报告日期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审计报告。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第7号),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整改前后会计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第七十条规定: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十八、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规范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名称不规范的分支机构、代表处变更名称或撤销,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情况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 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规定,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要列入整治范围,限期全面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根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第四款规定: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二十九、当年度未开展活动

  1.整改方式:书写当年度未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

  执法依据: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为年检不合格:(一)一年中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的;第十二条 年检不合格社团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章程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已备案的新、旧章程(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方式一:修订章程以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1.整改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章程,新章程含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并在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 佐证材料:已备案的新、旧章程(需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暂时无法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可先召开理事会表决修订章程。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先行表决通过修订章程,新章

  程含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新、旧章

  程(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以方式二整改的,理事会先行表决修订章程后还

  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在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

  执法依据:根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廉政文化 和诚信自律建设。第四条规定: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十一、理事数未按照单数设置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方式一:减少理事人数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表决, 批准辞职/罢免X名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减少后的理事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新增X名理事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会议表决候选人,经会员(代表)大会投票增补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理事会会议纪要、增补后的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增补后理事数不能超过会员数的 1/3)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除行业协会商会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时另有规定外,社会团体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数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

  第三款规定:行业协会商会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

  三十二、常务理事数未按照单数设置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签到表、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照片、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方式一:减少常务理事数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议, 批准辞职或罢免X名常务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理事会会议签到表、理事会会议纪要、减少后的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增补常务理事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提名增补常务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增补后的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增补后常务理事数不能超过理事数的 1/3。)

  执法依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 号)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人数在70人以上的,须设立常务理事会。其他社会团体理事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数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

  三十三、会员数量未达到设立条件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会员花名册、最近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新增会员,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新增会员入会申请表、新的会员花名册、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全文(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十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三十四、未按规定设立银行账户

  1.整改方式:按规定设立银行账户,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银行账户网上备案截图、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市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整改咨询电话:0592-5307670、0592-5307669

  党建内容咨询电话:5307661

  附件

  未建立党组织情况表

  社会组织名称: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机关:

  未建立党组织原因

 

  

  

  

  

  党员总人数

 

  专职工作人员党员数

 

  兼职工作人员党员数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码

 

  党建工作联系人

  姓名

  在社会组织中所任职务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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