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6-037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6〕第9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27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明伦公益慈善服务中心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
时间:2026-02-27 10:11
厦门市明伦公益慈善服务中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893号1903单元-7):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明伦公益慈善服务中心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名称由“厦门市明伦公益慈善服务中心”变更为“厦门市鹭缘公益慈善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由朱奇芳变更为高晓红;住所由“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893号1903单元-7”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4号15B单元”。
厦门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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