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197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4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5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
    时间:2025-08-25 10:30

    厦门市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集团大厦13层1307-1309单元”;业务范围由“现场救护四项技能、心肺复苏、水上救生及相关业务培训,开展避险防灾、减灾普及、研讨交流等活动。”变更为“现场救护四项技能、心肺复苏、水上救生及相关业务培训和支持红十字应急救护相关阵地与场馆建设,开展避险防灾、减灾普及、研讨交流等活动。(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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