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183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3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1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弘晏庄木偶皮影戏传习中心住所变更申请)
时间:2025-08-11 15:43
厦门市弘晏庄木偶皮影戏传习中心(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天泉西路厦门文创展示中心A5栋):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弘晏庄木偶皮影戏传习中心住所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天泉西路厦门文创展示中心A5栋”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中山路217号二楼”。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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