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158
- 备注/文号:厦民社许准变字〔2025〕第9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8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申请)
时间:2025-07-18 10:45
厦门市见义勇为促进会(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915室):
你会报送的厦门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会的名称由“厦门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变更为“厦门市见义勇为协会”;法定代表人由余小明变更为陈清南;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915室”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0号金山财富广场1号楼中绿大厦5楼之五”;业务主管单位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变更为“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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