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127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3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7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海西职业技术学校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
时间:2025-06-17 17:26
厦门市海西职业技术学校(住所: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5068号):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海西职业技术学校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住所由“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5068号”变更为“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大道2199号1号、2号、16号、18号楼(不含3号楼)”;业务范围由“培训中级电子应用技术、钳工、计算机、电脑绘图与装潢设计、电脑财会。”变更为“中级美术绘画、无人机应用技术、健康服务与管理、多媒体制作、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应用、飞机维修。”。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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