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122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3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5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筼筜书院业务范围变更申请)
时间:2025-06-05 16:00
厦门筼筜书院(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100号之一):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筼筜书院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业务范围由“举办国学讲座、论坛和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作品等展览;开展国学、书法、古琴等培训。”变更为“举办国学讲座、论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作品等展览;(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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