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116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3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7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流中心业务范围变更申请)
    时间:2025-05-27 11:08

    厦门市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流中心(住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珩田路338号113室):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流中心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业务范围由“为海峡两岸经贸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产业合作的对接、会议、展览、论坛提供服务。”变更为“为海峡两岸经贸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产业合作的对接、会议、展览、论坛提供服务;为两岸青年提供创业就业指导及项目实训、咨询、考察;研学;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企业与政府的联系;开展闽台两地经济技术贸易交流;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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