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111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2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2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爱维儿童启智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
时间:2025-05-22 15:21
厦门市爱维儿童启智中心(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85-887号罗宾森广场R3-10、11、12):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爱维儿童启智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由陈维卿变更为张苏华。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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