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102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3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准予厦门市进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
时间:2025-05-13 11:15
厦门市进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33号102室):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进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33号102室”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3号708单元之二”;业务范围由“青少年、老年人困难家庭的社会工作服务;社工督导。”变更为“青少年、老年人困难家庭的社会工作服务;社工督导;承接政府及其他机构委托的社工业务。(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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