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085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2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港厦科技创新中心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变更申请)
    时间:2025-04-17 15:31

    厦门市港厦科技创新中心(住所: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翔安南路5002号1006-45室):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港厦科技创新中心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由汤踣骋变更为方涵田;业务范围由“科学研究、技术创新转移、科研成果孵化产业化。国际国内科技人才交流与培养。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变更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促进科研成果孵化产业化,国际国内科技人才交流与培养。(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