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020
- 备注/文号:厦民社许准变字〔2025〕第1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6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幸福河湖促进会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登记申请)
时间:2025-01-16 15:33
厦门市幸福河湖促进会(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1号313室单元之五):
你会报送的厦门市幸福河湖促进会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登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会的法定代表人由方翔鸣变更为陈鹭巡;住所由“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1号313室单元之五”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16号5楼506室”。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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