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2-02-2026-008
    • 备注/文号:厦民〔2026〕2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7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 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07 14:58

    各区民政局,各慈善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将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度慈善组织年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二、填报对象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填报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认定的市、区两级慈善组织。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慈善组织应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2.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报送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3.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其中:

      (1)年度审计报告应单独列明期末净资产、捐赠收入、慈善活动支出金额及占比、管理费支出金额及占比、境外捐赠收入等财务核心信息。

      (2)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包括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等内容。

      三、填报方式及要求

      (一)慈善组织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

      (二)填写完成、在“填写表单”页面点击“查看填写是否正确”校验无误后(不提交报告),点击右上角“返回”打印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纸质文本,连同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由法定代表人、监事(长)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

      (三)将经签名及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系统,再点击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市、区民政部门在“慈善中国”平台接收慈善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完成形式审核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对于年报中发现的问题,慈善组织要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市民政局将抽取一定比例的市级慈善组织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以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涉外合作等情况;各区民政局也要对区级慈善组织开展相应的检查。

      如无“慈善中国”平台登陆账号或密码遗忘的,可联系我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王清桂2892035、林桑2892096)。其他填报系统方面的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通过QQ群(552568700)或客服电话(张工17631683461)咨询,也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其他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附件:年报操作示意图

      厦门市民政局        

      2026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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