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2-02-2024-015
    • 备注/文号:厦老龄委〔2024〕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30
    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 全市“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8-30 10:23

    各区老龄委,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有关涉老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按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24〕4号)、《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闽老龄办函〔2024〕4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全市“敬老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强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活动主题

      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各区老龄委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提早谋划、精心安排、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整合资源、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一系列务实活动,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节俭办活动,不搞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三)多方参与,扩大影响。要积极整合政府、市场、个人等各类资源,动员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涉老社会组织、公益团队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敬老月”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全方面、多角度宣传报道“敬老月”系列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请各区、各单位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送市老龄委办公室(通过金宏网发送电子版给“市民政局”并备注“交老龄工作处收”),鼓励随时报送开展活动的相关视频、新闻报道等资料。

      

       附件:2024年厦门市“敬老月”活动清单

      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厦门市“敬老月”活动清单

    序号

    服务类别

    活动项目

    活动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1

    关爱帮扶

    走访慰问困难老年人

    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及特殊困难老年人,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

    市民政局
    市老年基金会
    市慈善总会
    各区老龄委

    2

    开展老年节慰问

    组织开展老年节慰问。由各镇(街)为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发放老年节慰问金。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3

    宣传老年人幸福安康险

    由各区出资为户籍老年人投保幸福安康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出险老年人及时获得理赔保障。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4

    组织志愿助老活动

    开展“敬老月——蓝马甲智慧助老行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面向老年人开展服务。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行动,推动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市委社会工作部
    市妇联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5

    发展老年志愿者

    积极动员低龄健康老年人成为志愿者,鼓励引导更多老年人参与老年志愿服务。

    市委社会工作部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6

    提升数字素养

    面向老年人开展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等活动,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市数据管理局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7

    体育健身

    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

    利用老年大学、老年人体育协会优势,组织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组织老年人重阳节登山周活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举办老年人健身交流等活动。

    市委老干部局
    市体育局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8

    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技能

    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项目。

    市体育局
    各区老龄委

    9

    开放体育场地

    鼓励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
    各区老龄委

    10

    支持老年残疾人健身

    将老年残疾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老年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

    市残联
    各区老龄委

    11

    教育文旅

    开设老年文体课程

    市、区老年大学开设体育、艺术、文化相结合的课程,满足老年人的求知求乐求康的教育需求。

    市委老干部局
    市教育局
    各区老龄委

    12

    开发适老文旅产品

    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风景名胜、非遗文旅、邮轮旅游、候鸟旅居、温泉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类产品。组织本地老年人积极参与各类传统民俗活动和“本地游”活动。

    市文旅局
    各区老龄委

    13

    优化旅游景区优待

    持续优化公园景区服务设施设备,为无法操作手机预约的老年人提供人工登记服务。推动游客服务中心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免费轮椅和拐杖服务,为老年人配备常用药品等。

    市文旅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老龄委

    14

    创造适老阅读条件

    保障老年人基本阅读权益,满足老年人阅读需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元的公共文化服务,为老年读者订阅适合其阅读的书刊,推出敬老图书专架,为老年读者提供免费复印服务。开展老年人文艺沙龙、伴读会等活动,向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

    市文旅局
    市教育局
    各区老龄委

    15

    权益保障

    提供法律援助

    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开设老年人法律服务窗口、老年法律咨询热线,推动平台服务便老、优质服务援老、公证服务惠老、调解服务助老、公益服务爱老、普法服务护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
    各区老龄委

    16

    开展普法宣传

    开展老年人普法宣传,加强老年人维权知识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例,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17

    加强涉老反诈宣传

    开展老年人防骗宣传,预防和打击针对老年人的传销、诈骗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防骗宣传。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18

    加强涉老用品市场监管

    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犯罪活动,强化老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各区老龄委

    19

    健康促进

    普及老年健康知识

    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

    市卫健委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20

    提供老年健康义诊保健

    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心理关爱、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促进和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健康老龄化。

    市卫健委
    各区老龄委

    21

    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

    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发挥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

    市卫健委
    各区老龄委

    22

    医保政策宣传

    加大基本医疗保险、“惠厦宝”等宣传力度,促进老年人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熟悉理解。

    市医保局
    各区老龄委

    23

    适老宜居

    提升无障碍品质

    组织排查无障碍设施,推进无障碍设施完善整治,对无障碍设施破损即报即修,提升无障碍设施品质。

    市住建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残联
    各区老龄委

    24

    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为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配置智能设备,接入“邻安康”守护平台,提供在线健康监测。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25

    保障无障碍出行

    投放无障碍公交车,对公交场站、地铁车站等进行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出行创造便利条件。持续开通95128电召服务热线,为老年人优先就近调派敬老爱心车,提升老年人打车成功率。组织全市巡游车企业发动驾驶员参与敬老爱心车服务,方便老年人出行。

    市交通局
    各区老龄委

    26

    落实门票费用减免

    落实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及进入公办公园、景区免收门票优惠,推动老年人凭有效证件优惠乘坐旅游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

    市交通局
    市文旅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老龄委

    27

    敬老宣传

    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等活动,播放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荐影片,在全社会凝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

    市民政局
    市文旅局
    各区老龄委

    28

    敬老典型宣传

    鼓励创作播出敬老题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推广加强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弘扬孝老敬老文明乡风。推动新闻媒体在重阳节前后进行专题报道,选树宣传孝老爱亲家庭典型。

    市委宣传部
    市民政局
    市文旅局
    各区老龄委

    29

    开展广电惠民活动

    开展“广电惠民”服务提升行动,拓展“智慧广电+养老”等业务应用,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以经典影视内容持续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

    市文旅局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30

    举办敬老文娱活动

    举办文艺演出、艺术展览、才艺表演、趣味比赛、博饼游园、美食制作、电影放映等丰富多彩的重阳节主题文化娱乐活动,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形成宣传教育良好氛围,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环境。

    市民政局
    各区老龄委
    各相关单位

    31

    开展岗位敬老活动

    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集中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围绕为老服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推出敬老助老倡议,提升为老服务效果。

    市民政局
    市数据管理局
    各区老龄委
    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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