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2-02-2023-016
    • 备注/文号:厦民〔2023〕4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0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革命“五老”人员护理补助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04-20 15:39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保障我市革命“五老”人员生活水平,按照护理标准衔接机制,从2023年7月1日起,我市革命“五老”人员护理补助标准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全护理从1210(元/人·月)调整至1350(元/人·月),半护理从705(元/人·月)调整至790(元/人·月)。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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