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民〔2022〕17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等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2
    厦门市民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 厦门市“公民身后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12 12:28

    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公民身后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厦门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12日

                           厦门市“公民身后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梳理集成公民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要求,推进“公民身后事一次办”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以优化流程为手段,以创新便民为目的,以技术支撑为依托,将公民身后事项办理“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构建统一受理、联动办理业务模式,推动一站服务、一证通办,不断提高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实现居民死亡证明(推断)开具、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医(社)保参保缴费终止(死亡人员)、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退职人员申领、死亡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死亡人员)、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公民身后事项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办理信息全量、实时、准确归集共享,让“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最多跑一次”,让“伤心事”办得“宽心舒心暖心”,全面提升服务对象获得感。

      (三)进度安排。

      11 月21日前,制订《厦门市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

      11月25日前打造 “一表申请、一平台受理、一站服务”的联办模式,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推进“医(社)保参保缴费终止(死亡人员)”、“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退职人员申领”、“死亡注销(户籍)”、“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死亡人员)”、“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事项跨部门联办,实现“公民身后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模式;

      11月26日组织“公民身后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模拟联调测试;

      11月28日正式在福建省网办事大厅上发布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联办模式。建立多事联办、一体服务的身后“一件事”“一站式”服务联办模式。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及时为逝者家属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开具、遗体火化办理,“一站式”提供医(社)保参保缴费终止(死亡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支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逝者驾驶证和死亡注销等联办事项。按“一站式”服务要求,梳理各部门关于身后事的办理规定、办事材料等内容,加强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优化办事流程,配套编制具体办事指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工作协同机制。建立“一窗对外、信息共享、分工负责、部门协作、整体服务”的工作协同机制。各部门立足职能、主动协同、按“身后一件事”“一站式”服务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1.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为在相关医疗机构或家中正常死亡人员开具《死亡证》,加快推动《死亡证》电子证照形成。

      2.公安部门:负责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中死亡人员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开具;负责死亡人员户口和驾驶证注销。

      3.民政部门:落实殡仪馆负责接运遗体,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及时将火化信息录入火化系统,形成《火化证明》电子证照;

      4.税务部门:负责终止逝者医、社保参保缴费登记。

      5.人社部门:负责为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死亡参保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离退休退职死亡人员的遗属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及办理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继承手续。

      6.医保部门:负责办理逝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业务。

      7.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负责终止逝者公积金待遇享受,注销其公积金账户,处理个人账户余额等工作。

      (三)开发“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联办平台。依托福建省政务办事大厅平台,按照业务协同和数据协同的要求,统一开发“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推进一个平台统一受理、一个应用协同办理、一张网数据归集,以数据跑代替人工跑,全面实现“身后一件事”全流程网上联办。

      (四)拓展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办理方式。按照“线上线下协同、多端申请、统一受理”思路,不断拓展丰富“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办理遗体火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死亡人员)暂采用线下办理的模式开展。

      2.网上办理。在政务服务网开设办理模块,“医(社)保参保缴费终止(死亡人员)”、“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申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退职人员申领”、“死亡注销(户籍)”、“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事项直接登入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联办平台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组织精干力量,创新改革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实施细则,要有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共同推动本行动方案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涉及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合作,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力度,做好任务分解、实施推进、督查督促工作,一体推进数据共享和“减证便民”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协同推进,切实履行“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主体责任。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介,多方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知晓度, 力求让改革的初衷、目的、内容和举措家喻户晓。要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要总结经验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厦门市“公民身后一件事”申请表

      2.厦门市“公民身后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

      3.厦门市“公民身后一件事”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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