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民〔2022〕1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9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2-08-19 16:30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市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发放对象: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2022年8月保障对象人数为准。

      二、发放标准:每人200元。

      三、资金保障: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各区,由各区负责审核发放。

      四、发放方式:通过现行的社会化发放方式,8月31日前发放到位。发放情况由区民政局汇总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附件:厦门市2022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表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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