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备注/文号:厦民〔2022〕5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7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12〕3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55号)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厦门市社会工作专家库和资深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厦门市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40人、资深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48人(名单详见附件1),主要承担政策建议、课题研究、人才培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立项评审和成效评估,及其他相关工作。
今后,厦门市社会工作专家库和资深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实行一年一调整,每年6月根据相关条件增减成员,并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一、新增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社会工作相关业务活动。
3.熟悉社会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方法、技巧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及表达能力。
4.未受过刑事处罚,在参与社会工作相关业务活动中未有违法违规行为。
5.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还应同时满足:(1)在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研究;(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职称且从业5年(含)以上。
6.资深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除备案时仍从事社会工作实务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学历,且专职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8年(含)以上;(2)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3)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或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评选的省级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或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拟新增的成员应根据实际填写《厦门市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备案表》或《厦门市资深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备案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3),报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审核、留存。
二、已有成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退出:
1.不符合上述情形一中提到“新增成员”应具备条件的;
2.入库后,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未继续从事社会工作相关教学或研究,资深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未继续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
3.本人提出退出要求的。
附件:1.厦门市社会工作专家库和资深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名单
2.厦门市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备案表
3.厦门市资深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备案表
厦门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姚远强 联系电话:289208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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