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备注/文号:厦民〔2020〕7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3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厦门市民政局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3日
厦门市民政局2020年平安建设
(综治工作)责任书
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主动创稳、铸魂创安、强基创先“三创工程”,以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法治中国典范城市为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市平安建设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2020年市综治责任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的通知》(厦委政〔2020〕20号)精神,结合局系统实际,现将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以服务保障大局为先,深化主动创稳工程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
战,严防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类敏感案事件。
(二)完善“主动创稳”工作机制,落实“管领域管业务、也必须管稳定”要求,做好主管行业领域的维稳工作。
(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确保疫情期间社会面稳定。
(四)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五)加强民政系统网络安全监管,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二、以行业部门平安为基,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础
(一)切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一十百千万”行动(即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整治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百起案件、缉拿追捕千名逃犯、依法审结万起案件)为牵引,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顺利实现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立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参与、支持、配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行业监管和综合整治力度。
(二)结合单位职责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切实消除治安隐患。
(三)主动参与全市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厦门市民政局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厦民〔2019〕39号),找准部门平安创建着力点,扎实做好社会治安防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公共安全工作,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安安全,确保本单位(处室)及管理的行业领域不出现大的风险点和事故。
(四)全力支持配合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相关牵头单位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区域性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五个专项治理”行动。
(五)全力支持配合市委政法委及相关牵头单位深入开展家安、路安、食安、业安、心安等“五安工程”。
(六)结合民政领域特点,强化本单位内部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加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廉政、反恐、扫黑除恶、国家安全、保密、法治等方面教育。确保本单位(处室)不发生干部职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恐怖案事件、涉黑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失窃泄密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网络安全事件,无干部职工参与邪教组织活动。
三、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要,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按照市委关于全力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的要求,认真落实《厦门市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工作方案(2020-2022年)》任务分工,紧紧围绕本行业
领域治理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展信息科技应用,
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品牌。
(二)指导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信访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三)积极配合开展群防群治,主动对接政法综治共享平台,在本单位(处室)及主管领域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平安厦门”建设工作。
(四)充分利用本单位(处室)及主管领域的平台优势和宣传阵地与资源,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力争我市群众安全感率、执法工作满意率、扫黑除恶好评率调查结果排名全省靠前。
(五)主动参与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社会关怀和心理疏导。
四、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本,切实增强平安创建合力
(一)单位(处室)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处室)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法、平安综治、维稳会议和文件精神,定期研究部署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全面履行市民政局下达的综治目标责任。
(二)严格执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分解)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把落实平安建设综治维稳责任情况
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奖惩任免的
重要依据。
(三)各单位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加强与所在区、镇(街)综治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四)建立主要领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实绩档案,由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治责任制日常工作,各单位(处室)也需指定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专门科室或人员,及时报送联络人员信息及变动情况。
(五)切实做好承担的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项目,局机关相关处室主动与省考评单位沟通联系,确保得分及排名进入全省优秀行列。
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单位(处室)负责人的更换而改变,单位(处室)负责人如有更换,接任者应继续履行。所在单位(处室)应及时向接任者报告本责任书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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