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7-01-2022-007
- 备注/文号:厦民党组〔2022〕9号
- 发布机构:中共厦门市民政局党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7
中共厦门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洪香绮等同志任职的通
时间:2022-01-17 11:05
市社会福利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洪香绮同志任市社会福利中心未成年人事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郭秀缎同志任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山养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侯娟同志任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厦门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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