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124
    • 备注/文号:厦民函〔2025〕4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8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6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答复类别:B类)
    时间:2025-05-08 15:29

    杨红斌代表:

      《关于开展身心障碍者家庭协助与监护试点工作的建议》(第01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等工作,持续增进特殊困难群体福祉。杨红斌代表对于身心障碍者家庭这一群体所提的建议切实到位,提出兄弟省市的做法也为我市相关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建议和工作参考。

      二、措施与成效

      ㈠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合残联、卫健、财政等多部门,出台了《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关于开展对厦门市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就学补助(奖励)的通知》及《厦门市重度残疾人机构托养补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构建起从康复、教育到托养的政策保障体系。二是积极推进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救助工作。《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老年服务+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救助范围。当前,民政部已研究形成《经济困难重度残疾人接受集中照护救助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我局积极对接上级工作安排,研提多条反馈意见,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好、更公平地惠及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群体。三是做好残疾人兜底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开展补贴对象动态复核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2024年,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1897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28383人,发放困难生活补贴5135.04万元,重残护理补贴13204.052万元。四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当前全市各类特困人员(含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集中供养539人、分散供养1052人。2024年,全市共有民政救济对象精神病人223人,其中纳入低保145人,纳入特困供养78人,提供医疗费用补助费用96.0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补助262.63万元。

      ㈡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一是开展家庭病床试点。我市自2021年起积极探索开展家庭病床试点服务,从服务内涵及主体、收治对象、服务流程、服务收费等多方面规范家庭病床服务开展。同时支持并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参与家庭病床试点,打造多元化的家庭病床服务供给体系,为特殊人群提供家中巡诊、送药上门、康复训练等,切实将医院病床服务延伸至家庭,最大程度满足特需家庭需求,更好地满足特需家庭对健康的需求,将医疗资源和服务延伸到患者家中。二是健全医疗服务。我市大力推进医院办养老机构工作,致力构建医院和养老机构毗邻的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服务体系,能为特需人群提供较好、便捷的医疗服务,给特需家庭提供良好就医养老条件。目前,全市医疗机构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9家,其中岛内19家、岛外20家。同时推动所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设立残疾人康复室,将残疾人康复业务纳入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主体力量和技术优势,重点开展社区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并鼓励本市具备条件的公(民)办医院开展社区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均设立残疾人康复室,为特殊人群提供医疗和康复服务。三是增强康复服务力量。在全市评审通过65家儿童康复协议机构,在每个区设立1所福乐家园,在各街(镇)设立36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辅助性就业及日间照料等服务,构建起残疾人服务体系。通过一系列的保障与服务,从资金、人员等方面有效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压力。

      ㈢探索建立社区与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我市已出台《关于推动城乡社区慈善基金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区深入发掘社区(村)慈善资源,营造社区慈善文化,推动居(村)民就近就便参与慈善活动,助力解决包括“身心障碍者家庭”在内的特殊困难群体和居(村)民急难愁盼问题,构建处处有善、时时可善、人人行善、共享慈善的城市品格,擦亮爱心厦门“两高两化”的善治底色。

      三、存在困难和今后推动计划

      如杨红斌代表所言,意定监护对弥补家庭养老、救助功能的不足,保障和尊重个人意愿,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意定监护因涉及家庭财产处置、人身安全等因素,在执行过程中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特别是在国家上位法还不完善,监护资格认定、职责履行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由市级行政部门出台意定监护的具体操作规范还面临许多困难,难以实际落地。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残疾人兜底保障和康复服务工作,不断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

      一是持续做好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救助相关政策衔接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我市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积极关注国家关于老年人意向监护的立法进展,由于民政部已将老年人意定监护纳入年度工作内容,着手开展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我市将以上位法为依据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保障特殊人群合法权益。三是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四是协同各相关部门,开展身心障碍者家庭协助与监护试点工作,回应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声群

      联 系 人:苏诗凡

      联系电话:0952-2892062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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