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5-120
- 备注/文号:厦民函〔2025〕3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6
市妇联:
《关于落实儿童优先原则 高质量建设厦门特色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议》(第202541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扎实履行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兜牢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底线。一是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增幅相衔接机制,保障标准达2800元/人·月,分别高于省定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700元、1100元。认定保障18岁以下重病单列低保111人,认定保障18岁以下重残单列低保485人。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72人次。二是加强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和公益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依托市社会福利中心,无偿为困境儿童及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基础医疗护理、康复护理及日常生活照料等临时照料服务。三是建立日常排查探访机制。建立困境儿童常态化排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探访制度,探访率达到100%。组织开展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工作,建立流动儿童一人一档共计110989份,其中纳入重点关爱对象150人。四是创建“阳光收养”机制。建立收养评估专家库和收养评估机构库,建成收养意愿登记系统和收养评估系统,实现收养工作智能化、信息化、透明化。
(二)持续深化儿童关爱保护行动。一是推动落实“十项工程”。以“福蕾行动计划”为抓手,完善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今年,全市共预算295万元,实施假期关爱、结对帮扶、亲情关爱等关爱项目,提供身心健康教育、亲情培育等服务;累计开展关爱服务211场,受益儿童1900余人次,个案帮扶240人次。二是推进完善关爱保护网络。镇(街)级,推动建成45个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临时监护室、心理疏导室等设施,引入社工机构专业服务,在基层一线协调处置监护缺失、教育失当等问题465个,未成年人不出远门即可就近就便享受关爱保护。村级,配置儿童主任565名,负责困境儿童日常保障、督促履行监护义务、定期随访等具体工作,目前基本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全覆盖。三是设立困境儿童关爱基金。在市慈善总会设立困境儿童关爱基金,并与全市涉及困境儿童的关爱基金联动形成1+N困境儿童关爱资源库,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四是组建关爱联盟汇集资源。2024年筹集善款6904.30万元、惠及超16万人次,打造了“爱心厦门·圆梦助学”、“行舟百渡”金秋助学、同心“助学圆梦”等品牌项目。
(三)促推形成儿童关爱服务合力。一是持续完善协同机制。出台《厦门市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制度》,为协调解决复杂疑难个案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协调处置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及就近入读等政策边缘个案9件。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建立案事件处置过程中困难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的通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政府保护有机衔接。二持续营造关爱氛围。每年6月定期组织开展儿童关爱服务主题宣传活动。在市人大会堂、“四桥二隧”等多个地标建筑的夜景工程,公交、地铁、楼宇电子屏,轮播宣传海报、标语、动漫视频。同时,加大“鹭岛未保”微信公众号专栏宣传力度。三是持续培育社会力量。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全市共登记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559家。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儿童康复事业,会同市残联指导相关组织成立工作,登记涉及儿童自闭症、残疾康复的社会组织37家。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助力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一是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深化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中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等五个方面工作。二是优化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发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作用,开门办院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照料服务以及融合性教育实践服务、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护理指导等公益服务。三是夯实儿童福利工作基础。开展2025年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持续营造关爱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分级组织儿童业务培训班,带动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收养登记员培训全覆盖。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邬仁刚(副局长)
联 系 人:陈建军(儿童福利处)
联系电话:0592-2892088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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