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0-14-00-2025-005
- 备注/文号:厦民函〔2025〕1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7
市医保局:
《关于推进照料中心相关费用纳入医保的建议》(第0300号)收悉。我局为协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市现有户籍人口309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47.3万人,占现有户籍人口的15.3%。养老服务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目前,全市共建成养老机构44家,照料中心60家、农村幸福院169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及村改居幸福院385家,每个镇(街)至少有1处照料中心,每个村(居)至少有1个农村幸福院或居家养老服务站。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总量为20580张,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000余张,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二、措施与成效
(一)持续推进照料中心医养融合发展
我局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推动社区照料中心医养融合发展。采取支持有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院就近运营照料中心、支持医疗服务机构连锁运营照料中心、与市卫健委携手推动照料中心与周边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满足入住老年人的医疗需求。此外,我局还与市资规局协调在项目规划中将新建的照料中心与卫生服务中心同址或邻近设置,为短托老年人就近获取医疗服务创造便利条件。目前,照料中心内已有95%的老年人自愿与家庭医生签约。
(二)不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出台了《厦门市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办法》《厦门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与专业运营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能力,打造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二是推进设施建设。2024年完成年度为民办实事清单的5个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个农村幸福院,对新建的照料中心给予150万元建设补贴,市级财政予以建设补贴810万元。目前,全市已全面实现每个街(镇)均建有1个以上集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居委会均建有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个建制村均建有1个以上农村幸福院,实现了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三是优化服务质量。展开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2024年我市有9家照料中心评定为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大配建力度。
三、今后推动计划
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一刻钟社区生活圈,满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的刚性需求。着眼老年人对社区养老的需求,我局将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社区养老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进一步研究医保的准入制度,推进照料中心相关费用纳入医保。
领导署名:张凌云(副局长)
联 系 人:林颖(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2-2892022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