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14-00-2024-017
    • 备注/文号:厦民函〔2024〕5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30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4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答复类别:B类)
    时间:2024-07-30 16:54

    厦门市社科联:

      《厦门破解社区长者食堂痛点的对策建议》(第202441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截至2023年底,我市共有常住老年人约55.7万人、户籍老年人44.8万人,户籍人口老龄化率14.9%。其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5.87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3.1%;特困、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老年人3346人,占老年人总数的0.7%。

      老年助餐服务是老年人普遍关心的民生需求,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最关切最重视的民生工程之一。2023年10月以来,国家、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专项政策,积极构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增进老年人福祉。市委、市政府领导均高度关注老年助餐工作,聚焦老年人就餐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持续推动长者食堂建设。目前,我市共有敬老餐厅494家(其中,具备食品加工制作功能的长者食堂59家;不具备食品加工制作功能,主要通过配送餐方式供餐的社区助餐点435个)。2023年,全市供餐总量约220万人次,各区财政在老年助餐方面投入共计1317.6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领和工作统筹。一是每年均将长者食堂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结合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长者食堂或社区助餐点,稳步推进精准布点。要求所有申请市级建设补助的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均应当配置老年助餐服务功能,已建项目中具备条件的也应尽快配置到位。二是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加强全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规划和指导。拟对本市户籍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用餐费用的四分之一给予补助,每人单日不超过3元;对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等政府保障对象,每人单日补助9-12元,具体标准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要明确供餐品种标准,确保用餐质量。三是鼓励各区、镇(街)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对长者食堂的优惠政策,在建设补助、场地租金、物业、水电气等方面予以额外支持。同时,支持采取购买服务、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优先保障好特困、低保、低收入等政府保障对象老年人的用餐刚需。在服务好老年人用餐需求的基础上,可以同时向其他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资源统筹利用。

      (二)落实站点建设和网络布局。一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长者食堂或社区助餐点。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法覆盖或满足需求的区域,由镇(街)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周边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建设必要的社区食堂或长者食堂。二是支持村集体依托农村幸福院,或利用村集体房产、乡村祖厝等存量场所,兴办互助式用餐点。支持各社区在临近老年人居住区的合适场所设置社区助餐点,配备必要的保温容器、防蚊蝇设备等。鼓励社会慈善组织、爱心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兴办慈善性质的长者食堂。三是优化老年助餐配送服务,积极构建送餐服务网络。支持依托中央厨房、餐饮企业、餐饮配送企业等单位,提供老年餐食半成品或成品配送。许多村(居)依托近邻助餐点,安排社区助老员、志愿者、邻里热心居民共同组成送餐队伍,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送餐上门,形成“集中配餐中心+近邻助餐点+送餐上门”三级配送链。

      (三)促进多元参与和品牌培育。一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多元服务力量参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支持各类具备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利用自有场所举办长者食堂,或承接公办长者食堂的建设运营,形成规模效应,打响“四时五味”“古龙小厨”等服务品牌。二是利用农村幸福院等村居自治平台,探索村财助餐、乡贤助餐、互助助餐等不同形式的老年助餐有效模式。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爱心捐一点、个人出一点”的方式,打造“颐年堂”“老人之家”等多个稳定运行的农村助餐服务品牌。三是鼓励更多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开办如“雨花斋”免费素食餐厅等慈善性质的服务点,为老年弱势群体用餐提供资助。此类免费的长者食堂,经所在区民政局同意后可同样享受相应财政补助。

      (四)强化统筹推动和安全监管。一是将老年助餐工作作为破解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痛点难点问题、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纳入市、区两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养老服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财政扶持和日常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各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长者食堂的日常监管,督促各助餐服务单位按要求落实原料控制、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通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将长者食堂的厨房、餐厅等重要部位纳入监控范围,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三是对采取从社会供餐单位订餐、外卖等配送方式提供助餐服务的站点,督促其指定专人负责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查验,严把订餐供餐质量关。

      三、工作成效

      经过数年发展,我市目前主要形成三种老年助餐服务模式:

      一是“综合+助餐”模式。在城市社区,依托镇(街)照料中心设置长者食堂,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和配套综合型养老服务。根据《厦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围绕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域进行布局设站。因此,依托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办长者食堂,既有贴近老年人家庭住所、便利开展服务等先天优势,同时也可以结合助餐同步开展其他养老服务。比如,位于思明区开元街道深田社区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除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应急援助等综合型养老服务之外,还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日均服务180-200位老年人,受到老年人的普遍欢迎。同时,还通过送餐方式为其他社区助餐点提供服务,日均总供餐量约1800份。

      二是“互助+多元助力”模式。在农村地区,主要依托农村幸福院,由村内老年人开展互助式助餐。在满足用餐需求的同时,也结合开展各种人际交流,排解农村老年人因子女外出工作、缺乏陪伴交流的孤寂感,提供精神滋养。所需人手主要由村里的活力老年人或志愿者组成,费用来自政府补贴、村财收益、慈善捐赠、乡贤捐款等多方筹措。比如,海沧区海沧街道的温厝社区,采取“政府补助、企业资助、爱心捐助、义工义助、村民自助”方式打造社区“幸福食堂”。区民政局每年划拨补助20万元,街道协调提供约290平方米的政府闲置用房,爱心企业及个人赞助捐赠共100余万元,通过盘活小区闲置资源每年增加约100万元,社区12位义工自愿报名承担主厨帮厨任务。通过多方合力,为社区内7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午餐,日均服务老年人150余人。

      三是“中央厨房+近邻助餐点”模式。在长者食堂暂时难以完全覆盖的区域,通过中央厨房统一送餐至社区助餐点或送餐上门,为散居的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比如,翔安区针对辖区内村居较多、老年人居住区域比较分散等情况,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及专业餐饮公司开展配送餐服务。助餐单位通过中央厨房制作餐食,集中配送至各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可以到场所就餐,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以寻求志愿者、社区助老员提供送餐上门的服务。通过厦门华馐餐饮配送有限公司、厦门怡景佳餐饮有限公司、厦门厨味乐餐饮有限公司、厦门悦众餐饮有限公司等4家中央厨房集中配送方式,实现全区9个镇(街)1500多位散居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稳定享受助餐服务。

      目前,全市共有敬老餐厅494家(其中长者食堂59家、社区助餐点435个),2023年供餐总量约220万人次,各区财政在老年助餐方面投入共计1317.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助餐服务站点覆盖面还不够广。特别是长者食堂的数量不足、布局不够均衡,还难以覆盖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居住生活区域。二是社会参与度还不够深入。目前开展老年助餐的还是以养老服务机构和大型餐饮国企为主,其他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度还不够,积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激发。三是难以满足更多个性化需求。现有助餐服务还是以优先解决“吃饭难”刚需为主,供餐菜品种类有限,对养生药膳、定制餐等更多个人化需求还难以充分满足。

      五、今后推动计划

      (一)稳妥有序推进助餐服务站点建设。发挥政府对老年助餐工作的统筹主导作用,结合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推动新建或改扩建约6-8个长者食堂,安排专项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稳妥有序地推进助餐服务站点建设。不搞“大水漫灌”“一哄而上”,确保长者食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相配套,与老年人居住生活区域及实际需求相契合。

      (二)吸引更多社会化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研究制定老年助餐补助管理制度,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的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更多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社会餐饮机构参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助餐服务单位予以同等财政扶持。

      (三)推广新质生产力在老年助餐领域的应用。通过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帮助老年人实现在全市任一长者食堂均可“刷脸”享受用餐补贴,相关补贴在结算餐费时直接扣减,实现精准补贴和无感支付。目前相关平台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小范围进行试点使用,待进一步完善功能后逐步推广。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敬请继续提出相关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凌云(二级巡视员)

      联 系 人:陈育红(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2-2892122

      厦门市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