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1-08-2018-001
    • 备注/文号:厦民〔2018〕26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19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8-12-24 15:2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委编办〔2018〕141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厦委办发〔2018〕38号)精神,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及时将安全生产责任纳入权责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新增两项“其他权责事项”,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新增事项内容如下:

      一、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以及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福利企业及假肢科研和生产企业落实安全工作。

      二、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

      厦门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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