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韵路等115个地名已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25〕313号),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使用。
附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海韵路等115个地名命(更)名的批复(厦府〔2025〕313号)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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