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厦门巅峰汽车运动俱乐部、厦门恩斯特慈善基金会、厦门广济慈善基金会等3家社会组织连续多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分别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决定给予上述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3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3家社会组织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该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曹孝权 赵龙海 联系电话:5307662、5307928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号6楼(厦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