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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标公告
时间:2022-04-25 02:3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切实做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面推进我市婚俗改革工作,我局诚邀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进一步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邀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标单位

  厦门市民政局

  二、受邀标单位

  市、区两级依法登记成立的,2019年度社会组织检查合格且按时报送2020年度年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

  三、邀标项目内容

  (一)厦门市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

  (二)邀标项目总预算价、上限价:人民币16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四、招标形式

  邀请招标

  五、邀标要求

  (一)项目申请须以单位名义进行申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请。

  (二)项目申请单位需具备高度的政治敏感和安全意识。

  (三)项目申请单位应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中心,接听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热线电话,为婚姻家庭当事人开展婚前课堂宣传,提供婚内心理调适与离婚疏导服务,通过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幸福婚姻、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

  (四)项目申请单位应组建不少于2人的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且相对固定,至少1人常驻市局婚姻登记处场所现场开展工作,其中至少1人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其余人员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项目申请单位应倡导文明婚俗,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活动,举办婚姻当事人形象展示活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婚姻家庭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1.组织新婚和法律知识普及课堂,让更多婚姻关系当事人懂法、守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婚姻家庭幸福、美满、和谐,开展不低于5次线上或线下新婚课堂活动,每次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

  2.组织亲职导航培训和辅导服务,让更多人了解幸福家庭经营、亲子互动和家庭人际关系的意义,开展不低于5次线上或线下亲职导航培训和辅导服务,每次服务对象不少于10人。

  3.恒常接听婚姻家庭辅导热线,对处在婚姻危机中的服务对象,帮助服务对象理性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提升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能力,为不低于40个家庭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每个家庭平均服务3次以上,总服务次数不低于105次。

  4.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婚姻家庭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开展不少于4次的婚俗新风和良好家风家训宣传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2000人次,在厦门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发表推文宣传不少于12篇。

  5.链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律师、民警等资源,配合开展各项大型活动,开展志愿者培训、团建活动等,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不同的服务。开展婚姻家庭服务志愿者培训、团建活动不少于5次。

  (六)项目申请单位应设计布置颁证大厅,举办格调高雅的日常结婚颁证和集体结婚颁证仪式,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协助举行日常颁证服务不少于60对,举办集体颁证仪式或集体婚礼活动不少于2场。

  (七)项目申请单位在服务期内,需接受厦门市民政局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按照厦门市民政局提出的监督指导意见进行整改,并自觉配合厦门市民政局开展项目末期评估检查。日常服务接受群众意见反馈,并及时予以处理。

  六、关于报名

  (一)请参与邀标的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携带含有相关资质、方案、报价的资料(标书),于2022年5月3日17时前以书面提交至厦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处(婚姻登记处)。

  (二)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3.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若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审查时提供原件)。

  (三)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中标法(附评分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飖

  联系电话:0592-2073972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公园西路6号

                                                                                                                                                 厦门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2日

评分标准(最高不超过106分)

  序号

  项目分值

  评分标准

  1

  技术文件整体编写质量

  (10分)

  根据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逻辑性及编制质量给分,该评分内容满分为10分。

  2

  实施方案

  (15分)

  项目总体要求程度,投标人对项目情况了解程度和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阐述,由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

  3

  满足采购

  需求指标

  (10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情况得分:每缺漏一项(相同内容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每响应一项(相同内容为一项)加2分,加至满分为止。

  4

  项目组人员资历证明

  (1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团队工作人员情况,承诺不得少于2人,在5-0分之间打分。

  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及分工名表。承诺配备人数达到或以上得分。需提供工作人员佐证材料,包括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学历证明以及个人工作简历(由本人证明内容属实)一份,未提供则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拟派驻点人员,由评委根据横向比较,所拟派中级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情况(附身份证和资质证明材料),在5-0分之间打分。提供聘用人员佐证材料,包括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学历证明以及本人参与项目证明一份,未提供则不得分。

  5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状况

  (10分)

  5A得10分、4A得8分、3A得6分,3A以下不得分。

  6

  项目场地(含档案整理和管理)设备、设施配置情况

  (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实际性合理化档案归整和氛围布置的设备、设施配置等,由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

  7

  报价合理性

  (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最终报价,由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

  8

  其他

  资源利用

  (15分)

  供应商可以提供较大影响力的现有平台(含信息开发实力)或其他媒体平台资源为采购单位扩大宣传,由评委横向比较后打分。

  9

  企业业绩

  (16分)

  供应商最近成功实施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案例,按照市、区级项目和数量横向比较打分,凡有成功案例得10分;每增加一个案例加2分,加分上限为6分。(须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注:上述需提供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作为评分依据的,还需将复印件做在响应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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