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根据市政府要求,厦门市民政局开设了救灾专户,按照《厦门市农村救灾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因机构改革,目前厦门市民政局已不具备管理该账户的职责。根据市政府要求,经第三方对该账户清算后,已将救灾专户余额5,009,101.02元全部转入市慈善总会,用于自然灾害救助。
特此公告。
厦门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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