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2020年1月1日《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原拟于2020年2月中旬组织社会组织评估培训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近期不宜组织聚集性活动。厦门市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拟采取发放评估工作指南、观看视频、3人以下个别辅导等方式替代评估培训工作,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市级社会组织抓紧报名,便于换一种方式分类分批及时指(辅)导到位。
一、评估对象
(一)2017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请参加评估;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请重新参加升级评估;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申请重新参加评估。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18年年度检查的;
2、2018年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2017、2018两个年度检查均为基本合格的;
3、2018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参加对象
各单位派具体负责编辑汇总申报评估材料的专职工作人员参加评估辅导。
三、报名方式
将报名回执单于3月10日前邮寄至厦门市思明西路58号301室厦门市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联系人:吴二娜,或传真2913965,或微信13306053116。
厦门市民政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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