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公告第3号市级基金会2018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公告
时间:2019-08-27 11:55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金会2018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20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已完成市级基金会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应进行2018年度报告的市级基金会共28个。其中,已进行年度报告的25个,未进行年度报告的3个。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要求,应接受2018年度检查的市级基金会共4个。其中,已接受年检的3个,未接受年检的1个。经审核,在已接受年检的3个基金会中,年检合格的2个,不合格的1个。
现予公告。
附件:1.完成2018年度报告的市级基金会名单
2.未完成2018年度报告的市级基金会名单
3.2018年度检查合格的市级基金会名单
4.2018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市级基金会名单
5.未按规定接受2018年度检查的市级基金会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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