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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政策问答
时间:2018-03-13 17:24

  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人员因自付医疗费过重而产生的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6〕1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厦府〔2017〕350号)精神,我市近日出台《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厦府〔2018〕67号,以下简称《办法》)。 

  一、  《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办法》将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即从2018年7月1日起按照《办法》规定享受救助。 

  二、我既是特困供养人员身份又是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身份,请问我怎么享受医疗救助呢? 

  答:《办法》规定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救助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取其中一项核定救助金额。 

  三、我是重点优抚对象,请问我最高可以享受多少金额的救助? 

  答:属于重点优抚对象的参保人在门诊或住院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已支付的金额之外,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95%的救助,并且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门诊救助不超过3万元,住院救助不超过10万元。 

  四、我是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近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受了伤,请问我受伤发生的医疗费用能不能享受医疗救助呢? 

  答:《办法》规定因交通事故等应由他方承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自付医疗费计算范围,即不能享受医疗救助。 

  五、我是属于低收入家庭成员,请问我最高可以享受多少金额的救助? 

  答:《办法》规定属于低收入家庭成员,在门诊或住院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已支付的金额之外,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85%的补助,并且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门诊救助不超过2万元,住院救助不超过10万元。 

  六、请问我是非厦门户籍的厦门医保参保人,那我是否属于厦门市医疗救助对象呢? 

  答:如果你是在本市就业或创业、持有效居住证满1年并具有固定住所、近2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且当月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非厦门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并且经民政部门认定,扣除当年家庭成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属于因病支出型贫困常住人口,那么你就属于厦门市医疗救助对象。 

  七、如果我符合厦门市医疗救助条件的,怎么申请报销? 

  答:救助对象只需凭社会保障卡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垫付应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后,再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八、请问救助对象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能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吗? 

  答:《办法》规定如果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抢救费用除外费用不纳入医疗救助自付医疗费计算范围。 

  九、我今年70岁,刚刚加入厦门户籍,参加的居民医保,请问是否符合厦门市医疗救助对象规定? 

  答:不符合,《办法》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本市户籍满5年的居民才符合医疗救助对象规定。 

  十、请问医疗救助办法有没有起付线的规定呢? 

  答:对于《办法》中第四类和第五类对象有规定医疗救助起付线为1500元。 

  十一、请问医疗救助需要先缴纳费用吗? 

  答:不需要的。医疗救助是政府和社会对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而陷入经济困难的居民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 

  十二、请问我得了职业病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吗? 

  答:如果你属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且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那么你是可以享受医疗救助的。 

  十三、请问我是外地来厦门上大学的学生,我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吗? 

  答:可以的,《办法》规定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且当月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厦门户籍在校学生属于医疗救助对象。 

  十四、我有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的退休工资很低,又多病,我能享受医疗救助吗? 

  答:如果你是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度月退休金或养老金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那么你是可以享受医疗救助的。 

  十五、请问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答:医疗救助包括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 

  十六、请问我是五保户属于哪类救助对象,有救助限额吗? 

  答:五保户属于特困供养人员,是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为100%,且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无医疗救助限额(即不封顶)。 

  十七、请问医疗救助有没有对病种的限制呢? 

  答:没有设置病种限制。救助对象门诊或住院发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已支付的金额,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一定比例救助。 

  十八、我属于第五类救助对象,请问我最多可以享受多少救助标准? 

  答: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门诊和住院合计不超过1万元。 

  十九、请问在哪些医院就诊可以“一站式”结算? 

  答:只要是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都可以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二十、请问有哪些医疗费用是不能享受医疗救助的呢? 

  答:属于下列情况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疗救助自付医疗费计算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 

  (二)因交通事故等应由他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三)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抢救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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