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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0-03-19 11:18

                                                     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厦门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8日)

  2019年,在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关心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担当作为,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19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重大节日、慰问补助”的原则,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调整社会救助标准。从7月1日开始,低保标准由720元提高到80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80元提高到1200元。二是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5月至9月,连续5个月发放月度价格临时补贴。今年来共累计发放约7.5万人次、约420万元。三是发放节日慰问金。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区财政安排专项慰问经费760多万元,慰问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家庭。

  (二)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养老项目建设方面,完成6个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5个农村幸福院等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下拨市级建设补助资金1400万元。推进市爱心护理院、市爱鹭老年养护中心、湖里区社会福利中心和泰康医养健康综合体等4个养老服务工程包项目建设。其中,爱心护理院改扩建、爱鹭老年养护中心和湖里区社会福利中心已竣工验收。推进高端养老项目落地,与意向投资企业积极对接沟通。二是养老政策规划方面,编制《2019-2035年养老专项规划》,“嵌入式”规划全市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破解闲置资源改造利用难题。修订出台《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实施床位建设、床位运营、床位综合责任险等7项财政补贴操作。制定《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梳理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流程,指引和方便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养老服务。三是养老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强12349养老信息化平台绩效考核工作,将原有的六大类25项指标扩充为九大类39项指标,督促12349平台切实加强管理、提高服务品质。规划设计厦门养老服务与监管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向市工信局申报立项2020年市财政投资建设信息化项目。四是继续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质量,拓宽养老服务行业专业人才培育渠道。

  (三)社区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我局起草了《关于厦门市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职责事项一览表》(征求意见稿),总事项从原来的163项减少到115项。二是打造了一批新的社区治理和服务品牌,已向民政部、省民政厅推荐了8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向省民政厅推荐同安区参评农村社区治理先进典型,民政部《社区》论坛杂志刊发了我市7个优秀社区工作法。三是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推动第二批50对城乡社区签约结对、帮扶共建。四是会同市人社局,为全市符合条件的800多名应缴而未缴交养老保险的社区工作者解决了养老保险补缴的历史遗留问题。五是持续开展社区扫黑除恶,继续筛查村居“两委”,今年筛查清理了20名不符合要求的村干部,并指导各区完成了对部分空缺职位的补选。六是组织2019年度社区工作者全市统一招考,全市共招聘近200个岗位,3500多人参加了考试。

  (四)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去年全市新增登记备案社会组织560 家,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6159个,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会组织15个。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做好年检和“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完成2018年度59家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2019年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继续做好社会组织法人离任、注销审计工作。二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165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有55家自行调整降低会费标准(均在四档以下),为企业减轻负担共260余万元,未发现收取会费不规范的情况。三是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及时向“信用厦门”推送社会组织“双公示”信息,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分类分级信用监管机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与410余家社会组织签订了《厦门市社会组织扫黑除恶承诺书》。四是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配合市民宗局依法参与集中整治非法宗教行动。五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厦门社会组织与临夏州帮扶对象签订118对帮扶协议,扶持资金物资总额超1000万元。全市社会组织结对帮扶临夏州贫困村数位居东部省市第2名。六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持全国领先,7月4日,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在厦门召开,会上我局作了党建工作经验介绍;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被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组织。

  (五)社工和慈善事业稳步推进。全市持证社会工作者增至6900余人,同比增长18%,占福建全省40%;支持社工人才创建民办社工机构,全市社工机构数量达118家,占全省34%。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实施“三社联动”,实名注册志愿者增至69万余人,同比增长7%,占全市常住人口17%,位居全省首位;慈善组织增至46家,同比增长12%。推进社会服务类以及街镇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开发设置,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增至100余个。推进“三社联动”。分两批次在岛外4区开展农村 “三社联动”试点,每批次18个试点村(6个市级、12个区级试点),为农村各类困难和特殊群体开展社工专业服务。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实施“三社联动”,开展服务项目150余个。支持热心人士创办志愿服务组织,全市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达52家(全年新增5家)。“志愿厦门”网上实名注册志愿者69.31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6.86%;志愿服务团体近4100个(其中法人团体226个),志愿服务项目近3万个,志愿服务记录总时长达700余万小时。配合实施 “雨露育青苗”项目,今年帮扶1500余人,帮扶资金达300余万元。组织参加 “善行八闽”大赛,共有41个项目参赛,数量全省最多,16个项目获奖。配合推进爱心食物银行建设,目前已在闽蓝超市、见福便利店各门店及思明区嘉莲街道设置了150个“银行”,发放物资2.5万余份,总价值50万多元。

  (六)地名管理依法有序。一是组织做好《厦门市行政区划图集》、《厦门市行政区划图》(挂图)改版编审工作。更新全市行政区划代码表并发布共享,全市行政区划管理依法有序,平安边界创建稳步推进。二是地名公共服务成效显著。汇总整理全市2019年第一批共232条拟命更名地名相关材料,经专家评审论证报市政府批准。通过市多规平台、并联审批平台,审核把关建筑物、住宅区名称近2400多个。协助路桥、交通等部门审核交通指示牌百余块,推广标准地名使用。三是大力推进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联合18个部门制定了《全市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应用规范》,加快建立全市一体化标准地址应用体系。继续会同市公安局梯位牌及户室牌的编制、安装、排查工作。四是规范全市路名牌设置。利用路名牌设置各类公益广告5000多个版面,公益广告覆盖率达50%。五是认真完成《共和国标准地名志 厦门部分》57个词条8万字初稿编写,《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第二部分)198个词条词目表已上报国家编辑组审核。积极推动金柄村、后埔村入选《福建省千年古地名名录》。六是完善厦门市地名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迁移工作,争取年底前实现全市政务数据和空间数据汇聚共享工作。

  (七)民政专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救助工作,救助无着人员2400多人次,护送返乡110多人次。积极推进滞留人员安置。为流浪乞讨的滞留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开展“大爱寻亲”工作,为救助人员寻亲187人次,寻亲成功并护送返乡及单位亲属接回77人,梳理总结出“寻亲十步法”。二是简政放权工作,推行网上审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网上预审不超过2个工作日。推进政务全流程电子化和电子证照自动化工作。取消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事项,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分类登记,推进备案管理。今年以来,民政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办结率、合格率和群众满意度三个100%。三是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依法开展境内外婚姻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等服务,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全市婚姻和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四是殡葬管理工作,清明期间全市9个主要祭扫点共接待祭扫群众81.8万人次,车辆8.4万辆,未发生安全事故;全年海葬数量224个,对124名本市户籍市民减免费用。认真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市直12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摸排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牵头联合11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第三季度对违规硬化墓地开展整治。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推进殡葬改革试点工作,构建“互联网+殡葬服务”,推出“孝管家—云孝通”,以及在“i厦门”平台上线“孝管家—白事通”的在线商城和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丧葬费申请窗口, 方便市民办理殡葬业务。五是儿童福利方面,起草《关于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六是海峡论坛活动方面,成功举办第六届海峡两岸社区治理论坛和第八届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共邀请两岸嘉宾570余人,两个论坛在今年的“我为海论点赞”评选活动中,分列第3、第4名。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方面。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对标全国一流,结合本地需求,以便民和便捷为出发点,建立互联网救助申请渠道,破解“多网办公”难题,提高救助审核审批实效。二是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贯彻落实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修订《厦门市人民政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养老服务方面。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研究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厦门经济特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进高端养老项目落地。协调做好中国太保、华润集团高端养老项目在年底完成招拍挂工作。协调推进国寿集团高端养老项目。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破解利用社会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难题,研究出台实施细则,鼓励整合改造“三旧”设施用于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继续按照市现代服务业招商工作要求,协同各区政府和资源规划等部门做好高端养老用地梳理工作,争取翔安、集美、海沧已规划高端养老项目落地2块。继续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质量建设。开展半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春节前夕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拉网式排查和隐患整治,对养老机构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专项建设约谈。部署落实2020年度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重点抽查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开展运营。

  (三)社区治理方面。一是改革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持续推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落实村居各项民主制度。依法保障村居委会的法人主体地位,强化指导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民生保障的功能。推动整合社区服务窗口,建设综合受理平台,让居民“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二是全面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制度。推动第三批30对城乡社区开展共建帮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社会组织方面。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行政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违法违规案件移送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监管。继续组织“双随机”检查,对一批问题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推动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分类分级信用监管机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规范和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网上办理,简化手续流程,让群众“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按照民政部要求,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事业单位完成机构、职能、资产、人员、党建外事“五脱钩、五分离”;按照中央要求,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继续培育选树一批党建工作典型,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五)社工和慈善事业方面。系统推进城乡社区“三社联动”。强化人才培养培训,对2019年度取得证书人员实施登记,并开展线上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第二批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选工作。围绕2020年国际社工日,举办社会工作节,创新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的知晓面,提升社会认同度。支持市社会工作协会举办2020年“厦门•金门社会工作交流会”,邀请金门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学者、一线服务人员来厦座谈交流、参观考察、研讨讲学。推进《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推进配套政策法规制定。加强慈善组织的培育和管理,法监管各类慈善活动,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打造“阳光慈善”。继续实施品牌慈善项目。推动“爱心超市”“新春慈善快车”“慈善助学”“雨露育青苗”“慈善药品援助”等传统慈善项目实现优化升级,汇聚各方爱心资源支持困难、特殊群体。举办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创新公益慈善理念、模式,举办首届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积极性。营造浓厚慈善氛围。以9月5日“中华慈善日”为契机,开展慈善主题宣传活动。

  (六)区划地名管理方面。指导相关区按时完成厦门-泉州3条市间县界、集美-同安区界和集美区辖区内6条镇界的年度界线联检工作任务,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切实落实界线、界桩管理责任制。稳妥推进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地名命(更)名工作,提高新生地名文化品位。审慎稳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会同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进一步规范路名牌设置和提升改造工作。组织各区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和2015年至2018年12大类地名新增信息的更新入国家、省、市三级地名信息库工作。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挖掘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地名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厦门市地名数据库及其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地名信息共享共建。

  (七)民政专项事务方面。全面落实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站内照料能力和街面巡查力度,大力推进“大爱寻亲”服务,加强救助宣传。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抓好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整治,制定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生态安葬。加快推进人文公园建设。以“互联网+殡葬”为载体,推进“厦门殡葬智慧平台”建设。重视和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做好全市婚姻、收养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海峡两岸婚姻家庭交流合作和婚姻家庭辅导,切实维护海峡两岸婚姻家庭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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