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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治理整顿情况通报
时间:2014-10-10 16:19

  各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各养老服务机构:

  针对厦门晚报5月30日《民办养老院想说爱你不容易》一文曝光我市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在服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局于6月2日召集养老机构负责人部署全市养老机构治理整顿工作,并按照倪超副市长的批示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厦民〔2014〕148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顿工作。现将治理整顿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召开治理整顿动员部署会。6月2日下午,组织各区民政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动员部署,重点组织学习《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及5月30日厦门晚报《民办养老院想说爱你不容易》的报道文章,通过学习教育,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查找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盯住问题抓整改,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老人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扎实开展治理整顿工作。根据倪超副市长的批示精神,6月10日我局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治理整顿工作。养老机构整顿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总结交流四个阶段。各区民政局和所属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全市治理整顿工作部署,对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特别是厦门晚报曝光的养老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限时解决,治理整顿工作各环节基本完成,各区均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报送区级整顿工作情况报告。

  (三)组织验收与综合考评。在前阶段养老服务机构治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市、区民政局专门组织开展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2013年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并于2014年9月10日向社会公布年度考评结果,正在运营的36家的养老机构,合格的26家,基本合格的2家,今年不参加考评的5家(属未投入运营或运营未满1周年),拟注销的3家。

  二、基本成效

  (一)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排查与纠正收费价格不公开、没有明码标价,没有按照入住老人比例配备医务、护理人员,入住老人就餐没有食谱、没有按伙食标准安排伙食,服务态度差、怠慢老人等服务不规范问题。二是排查与纠正没有按照规定面积安排床位、存在入住老人过于拥挤,经营场所简陋、保障设施配备不到位,院内环境卫生差、对老人护理不到位,值班等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经过治理整顿,养老机构特别是厦门晚报曝光的爱欣老年公寓(思明点)、夕阳红护老院、博爱养老所等几家民办养老机构所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地整改。

  (二)各区养老机构管理亮点频出。思明区、海沧区在自查中充分发挥区养老机构协会的作用,通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与服务交流活动,提升全区为老服务整体水平。集美区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爱欣老年公寓(集美点)存在水电保障设备不到位的情况,一段时间电梯经常出现故障,一度影响老人通行。其次是热水供应问题,只有一台应急发电机,一旦停水给老人用水带来不便,影响到老人的正常生活,对此,经自查老年公寓及时更换了热水供应系统,确保老人日常用水需要。同安区、翔安区民政局及时学习理解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厦卫医政〔2014〕88号)文件精神,要求本级福利中心要高标准建设和营运。湖里区近期新办的养老机构“东渡老年公寓”严格按照《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装修设置,各方面设施、设备比较齐全。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一是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在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和制定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24小时值班制度等方面尚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公示上墙内容不够全面。如收费标准、就餐食谱、护理等级标准、值班安排、工作流程等,部分养老机构没有上墙。

  三是养老服务合同期限不明确。部分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合同签约期限超过规定的要求,有的则无签约服务期限。

  四是护理人员标配不符合规定。在医疗、康复、护理人口持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作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全护理、半护理和自理的等级护理人员比例不够。

  五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整。只有消防安全的工作预案,在工作管理中,老年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措施等方面相对缺乏。

  六是养老机构经营场所不固定。大部分是租赁性质的,个别养老机构面临找场所难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一是目前我市绝大多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以租用民房改造为主,原设计建造时没能考虑到养老服务的特点,存在房屋结构不合理、改造困难、设施简陋、居住拥挤、周边环境差、缺乏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多数经营者感到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改造和经营成本高,投资收益较低。三是因养老用地供应太少且以招拍挂方式获取养老机构用地的成本太高,经营养老院面临诸多困难。四是政府对养老护理人员的政策鼓励与保障还不够,社会对养老护理人员的尊重与认可远不及医疗护理人员。养老护理人员工资待遇低、社会地位低等因素,造成养老机构有资质的护理人员经常辞职更换,影响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下阶段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养老服务交流提升工作。适时召开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与服务现场交流会,促进养老机构内业务交流与水平提升,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加强监督和宣传报道,推荐经营管理和服务比较好的养老院作经验介绍。

  (二)开展“十佳养老护理员”评选工作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展示我市养老护理人员爱岗敬业、尊老敬老的良好形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目前各养老机构推荐的人选已上报,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正在对有关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届时将该通过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西晨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继续落实养老机构医养护结合工作。目前验收合格的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山养老院医务室等8家机构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范围,在10月份将可以实现刷医保卡,刷卡范围目前涵盖符合条件人员的入住床位费及在医务室看病就医的费用。市民政局将继续联合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等部门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务室或门诊部,让护理型养老机构优惠政策早日惠及老年人,解决院内老人“看病难”问题。

  (四)推进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一是抓好养老机构消防日常工作。准确掌握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强培训,切实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参照国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机构实施等级评定,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

  (五)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计划。继续联合市人社局制定养老机构护理员队伍培训计划,对参加培训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培训补贴政策给予相应补贴。

                                                                                                        厦门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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