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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6-03-31 17:01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民政局2016年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民政局

  2016年3月28日

 

  厦门市民政局2016年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理念,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根据《2016年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本要点。

  一、转变机关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一)落实“马上就办”工作制度。机关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能,落实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内部事务、应急管理等事项的“马上就办”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完善马上就办事项清单,对马上能办的,要立即办;对不能马上办的,要按照提高效率的要求,明确承诺时限;对确实不能办的,要建立严格的“否定报备”制度。

  (二)坚决整治“庸懒散”。进一步巩固治庸治懒成果,切实纠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拖拉等不良作风,提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岗位责任、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否定报备、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力争民政系统所有对外服务窗口成为“群众满意窗口”。

  (三)深化“比服务”活动。坚持把“比服务”活动作为深化“马上就办”的重要载体,制定2016年度“比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比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比服务”活动内容,推动创新服务、精准服务。每月汇总“比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按时报送市效能督查办。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深化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审改部门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前置审批项目和中介服务项目,根据市审改办公布的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及时修订相关的办事指南。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各区民政局做好职权下放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二)改进审批服务方式。对我局依法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面推行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推进网上平台建设,我局90%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实现网上办理或预审。严格落实即办制度和承诺时限制度,进一步提高即办件的比重,提升当日办结率。规范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等环节,明确办理时限。

  (三)完善审批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完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机制,认真落实“应进必进”和“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建立进驻事项目录清单,分类明确事项性质和办理时限,促进审批窗口高效运转。加强入驻人员管理,推广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举措,确保授权到位、服务到位。

  三、加强效能督查,优化审批服务环境

  (一)做好季度效能督查迎检工作。省、市效能办每季度对市直部门开展一次效能督查,要围绕督查内容在系统内提前开展自我督查,检查相关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解、目标管理、督查推进及落实情况。督查涉及的处室要明确迎检人员,按照要求建立行动计划落实、简政放权、比服务活动等重点任务台账,确保不出问题。

  (二)开展机关效能突出问题督查。建立完善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按照《2016年厦门市民政局效能督查安排》积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交叉察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大对 “办事难、办证难”、“庸懒散拖”、“吃拿卡要”、“为官不为”等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效能投诉办理,畅通投诉渠道,对违反《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规定和“马上就办”要求的典型效能投诉,实行直查快办。

  四、改进绩效管理,促进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一)优化绩效指标设置。突出绩效指标的导向性,科学对接市里要求,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化细化为绩效考评指标,把全面深化改革、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政府工作报告等涉及的任务纳入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突出考核工作创新和民生改善,不断完善我局绩效考评体系。

  (二)改进绩效管理工作。要强化绩效主体责任,定期分析我局的绩效运行状况,加强对年度绩效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和日常工作的完成。强化绩效考评的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处室工作的重要依据,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绩效奖励等进行挂钩,促进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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