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民政局2014年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民政局
2014年3月28日
厦门市民政局2014年推进
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扎实推进民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在市民政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和规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各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按照“职权依据标准化、风险排查程序化、防控措施规范化、监督机制长效化”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深化防控内涵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指南》为规范,运用标准化管理的理念、思路和办法,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以“查、防、控”三个环节为重点,积极建立和完善具有民政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标准管理新机制。通过“查找”,有效识别党员干部工作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已经构成或可能构成的廉政风险及程度;通过“预防”,从体制、制度、操作手段入手,形成标准化、操作性强的防控模式和规范化的处置措施;通过“控制”,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行政和业务运行的各个方面,牢牢控制和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确保“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为民政部门更好地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主体
(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组织机构。为确保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工作开展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室(局)主要领导、各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市民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在局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监察室。
(二)建立廉政风险管理责任制。按照“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局党政主要领导对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对所分管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局机关各处室(局)主要领导、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开展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督促工作;局法规处负责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总指导及规范,组织、指导、督促梳理依法规范职权工作,完善业务流程;各履行行政审批(备案)、行政执法、干部人事管理、行政保障职能的相关处室(局)和单位,负责业务流程的完善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程序规定的,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便民实用”和“一权一图、权图对应”的原则,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图”。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软、硬件建设技术保障。各单位、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三、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要在局机关各处室(局)、局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全面开展。并以局机关、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莲坂军休所、殡仪服务中心为试点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一)规范廉政风险管理工作
依照厦门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指南》,按照“统一识别方法、统一应对原则、统一防控步聚”的要求,形成标准体系,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1、完善职权清理和业务流程。围绕机构改革后民政工作职能,全面梳理和界定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职权,调整、完善“职权清理目录”,明晰职权名称、类别、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并在原有业务流程图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分别梳理完善各业务流程,完善业务流程图,细化到每个环节的主体资格、具体权限、办理期限和监督方式等。
2、重新排查风险点,形成风险防控图。根据梳理出的职权和业务流程,对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工作环节,重新查找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点。对廉政风险进行精准描述和详细分析,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估,并根据风险的危害程度,确定“高”(可能造成违反法律法规)、“中”(可能造成违反纪律)、“低”(可能造成违反规章制度)三个等次,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高等级风险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中等级风险由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低等级风险由内设机构负责人负责。编制廉政风险管理目录,明确风险的名称、等级、风险表现、责任主体。分析甄别权力异化为权益的表现和载体,绘制风险防控图。
3、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按照机构改革后民政工作职能,加强对现有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修订和完善,重点围绕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环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修改完善,逐步形成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同时,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切实建立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用权的机制。针对正在制定和已经实施的规范性文件,重点评估制度是否符合各级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是否落实了将预防腐败措施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的精神,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领导决策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队伍管理权、行政保障权事项是否可能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权力取得是否合法、程序设计是否合法合理,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建立;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有否经过必要的论证和征求意见等。
(二)科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1、深化廉政风险教育。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八项规定”等精神,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方式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坚定“三个自信”;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艰苦奋斗教育,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良好氛围。
2、加强分权制约。着重强化权力的分解和制约,建立权力运行内控机制,推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遵循“内部牵制、岗位分离”的原则,在领导班子分工上,分管审批的领导,不同时分管检查业务,分管执行的领导,不同时分管监督。全面实施日常事务和权力运行程序化管理,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和效能。
3、防止利益冲突。认真贯彻《廉政准则》,严格执行任(兼职)回避规定,建立健全利益回避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健全完善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职务行为限制、利益接受限制、经商投资限制、兼职限制,离职后从业行为限制,以及配偶、子女行为限制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行为限制制度,保持公共职务廉洁性。
4、规范权力运行。采取民政职权“上网络、上墙面、上手册、上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职权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内部办事公开,特别是突出对干部任用、财务支出、物资采购、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等事项的公开力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工作规则、细化集体研究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用)的具体事项。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各项监督检查制度,运用督促整改、及时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的发生。
5、规范自由裁量权。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范围向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延伸,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制定民政部门裁量标准和实施细则,完善适用规则,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
6、加强科技防控。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将权力运行过程电子化,使民政内外部权力在网上公开运行,主要内外部廉政风险点纳入网上电子监察系统监控,使权力“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能监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五、工作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3月中旬)
主要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召开局党组会、支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全面学习和动员,使每名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意义,明确工作思路和基本要求,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重点推进阶段(4月至8月)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梳理业务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权限,制定业务流程图。按照“排查不全面不放过,查找潜在风险点不彻底不放过,落实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彻底查找廉政风险点。在查准、查实、查全、查深的基础上,以业务流程以及已经排查出的风险点为基础,绘制风险防控图。
1、依法规范职权。根据法定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按照岗位、处(科)室和单位三个层面,逐一清理和明确各类职权,摸清职权底数(表1)。其中外部权力应列出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所行使的权力、相应的法律依据;内部权力应列出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按照资金分配权、项目审批权、行政审批权编制“职权目录”(表2)。明确职权名称、类别、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动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目录”(表3)。 明确行使权力的步骤、办理主体、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请各单位、部门将三张表填好后于6月15日前报局法规处(局办公室)汇总。
2、依据流程找风险点。从个人自查开始,重点查找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1)权力运行风险,包括岗位职责风险与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2)制度机制风险,包括体制机制漏洞和制度廉洁性漏洞。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3)思想道德风险,包括道德风险与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认真填写《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自评登记表》(表4)和《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自评登记表》(表5)。
3、依据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一是查找风险防控依据。每个风险点都要有防控措施,要针对防控点,查找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办法、规定、措施等有效的风险防控依据。二是制定防控措施。缺少防控措施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认真填写《科(处)室廉政风险自查、自评登记表》(表6)和《单位廉政风险自查、自评登记表》(表7)。
4、绘制风险防控图。根据梳理出的职权和流程以及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点,编制“廉政风险管理目录”(表8),明确风险岗位、等级、潜在风险表现、责任主体和防控措施。绘制风险防控图。请各单位、部门将表6、表7、表8填好后于8月15日前报局监察室汇总。
5、依据措施追究责任。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文件和我局制定的廉政风险管理相关制度进行问责。
6、汇总整理。由监察室、法规处汇总各部门、各单位职权目录、业务流程图以及风险防控目录和风险防控图。
7、完善防控制度建设。
按照风险制约化、操作规范化、运行制度化、环节受控化的要求,建立健全防控制度。主要加强五类防控制度建设:一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廉洁自律规定,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二是权力内控制度,围绕权力设定、行使、监督、评价、问责环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三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制度,围绕信访核查、专项治理、责任追究、民主评议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四是社会各界参与的行风监督制度,围绕专家评审、群众参与、舆论监督、行业自律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五是反腐倡廉保障制度,围绕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采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在此基础上,形成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目录,使监督制约机制延伸到行政、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点、线、面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
为确保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执行和督查机制,确保防控制度有力有效。一是实行各单位月度自查自纠制,纪检组、监察室月度抽查制。对照廉政风险防控运行标准,跟踪执行和落实情况,既将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经常化,又在监控中有效掌握预防腐败相关信息的发展动向。二是建立廉政预警风险控制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风险。运用诫勉提醒、纠错等形式及时向处室、单位或个人发出预警信号,经进一步调查确认后,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对已违纪违规的个人和单位,运用诫勉督导、诫勉纠错等形式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专项督查活动。邀请民评代表、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干部职工勤政廉洁情况,开展评廉议廉活动。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监督。
(三)考评阶段(9月至10月)
加强对局机关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效能建设评估内容,定期组织检查与考核,并与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完善检查考核机制,采取定期自查和阶段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动态考核、民主评议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纠错整改机制,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导致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职能广泛,责任重大,倍受社会关注。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是推进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控好廉政和监管风险,减少各种矛盾,保护民政干部的需要。开展这项工作,对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工作。班子成员之间既要互相配合,合理分工,又要严格责任,各负其责,绝不能推诿扯皮,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高标准地完成。
(二)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工作。重点领域要突出重大资金、物资分配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处罚,以及干部选拔使用、人员安置等方面;重点对象要突出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关键部位要突出决策、审批、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等方面。要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举措。切实注意做好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通过风险防控推进业务工作,实现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同步防范,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
(三)坚持创新,务求实效。5个试点单位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着力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要善于学习借鉴新的经验、理念,与本单位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严防形式主义,积极稳妥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纪检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认真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办落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和做法,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提升防控实效。积极报送工作信息,适时形成调研报告。
表1 职权清理登记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实施依据 |
承办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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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职权目录
单位: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实施依据 |
承办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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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领导: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表3 权力运行流程图目录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权力运行流程图名称 |
办理主体 |
时限 |
监督方式 |
绘图人 |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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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自评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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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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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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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分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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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类型 |
潜在风险表现 |
风险 等级 |
风险等级 评价分值 |
防控措施或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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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自评登记表
处(科)室: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岗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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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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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分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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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廉政风险内容的职责 |
风险 类型 |
潜在风险表现 |
风险 等级 |
防控措施或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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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岗位负责人:
表6 处(科)室廉政风险自查、自评登记表
处(科)室: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处室名称 |
|
人数 |
| ||||||
岗位 |
涉及廉政风险的职责 |
风险 类型 |
潜在风 险表现 |
风险 等级 |
风险等级评价分值 |
防控措施或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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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处(科)室负责人:
表7 单位廉政风险自查、自评登记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岗位 |
涉及廉政风险的职责 |
风险类型 |
潜在风险表现 |
风险 等级 |
防控措施或意见、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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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表8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目录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 (部门) |
岗位 环节 |
潜在风险表现 |
风险等级 |
主要防控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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