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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2年度年报整改指南
时间:2023-06-16 16:22
 

  一、 未按规定设立党组织

  (一)无业务主管单位且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的,成立正式、兼合式、联合式党支部。

  1.整改方式:向上级党委申请,以成立正式、兼合式、联合式党支部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并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上级党委的批复文件扫描件(需党委盖章)。

  (二)无业务主管单位且无党员情况的,选派党建指导员。

  1.整改方式:向上级党委申请,选派党建指导员(须提供指导员名字、联系方式)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并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选派党建指导员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拨打党建电话咨询)。

  (三)有业务主管单位且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的,成立正式、兼合式、联合式党支部或选派党建指导员(须提供指导员名字、联系方式)。

  1.整改方式:向上级党委申请,以成立正式、兼合式、联合式党支部或选派党建指导员(须提供指导员名字、联系方式)等方式开展党建工作,并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提供上级党委的批复文件扫描件(需党委盖章);无党员的,提供加盖上级党委公章的未建立党组织情况表(见附件)。

  执法依据: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 60 号)第十一条规定第(二)项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的。

  二、未按规定换届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登记证书。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规定召开理事会按规定完成换届,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新法人登记证书。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应召开换届会议进行选举,理事连选可以连任。

  三、净资产少于注册资金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正确的财务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审计报告。

  (二)整改

  1.整改方式:目前净资产多于注册资金的,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整改报告日期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审计报告。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十)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四、理事数未按规定设置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理事数多于25人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议进行表决, 以批准辞职或罢免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减少后的理事会成员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整改:理事数少于3人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议进行表决, 以批准增补理事人 数,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增补后的理事会成员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25人(单数)。

  五、理事会一年不足2 次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会议签到表(线上会议可上传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照片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理事会一年不足2次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整改: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1.整改方式: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变更章程,新章程含有“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内容。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已备案的新、旧章程(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十二条的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六、未按规定设置理事长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理事长备案表。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议选举产生一名理事长,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理事长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版)第十三条的规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超过(含)5名时,可根据需要设副理事长 1-2 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七、未按规定设置监事(会)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监事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监事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提名选举产生监事人选,同时召开监事会,选举产生一名监事长,并到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监事会名单等(需加盖单位公章),监事长备案表。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单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长 1 名,监事  名,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说明: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且为单数)

  八、监事不足3人设立监事长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监事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监事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增补监事人选,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监事会名单等(需加 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单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长 1 名,监事  名,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说明: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且为单数)

  九、监事会满3人,未设立监事长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监事会,选举产生一名监事长,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监事长备案表的扫描件。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版)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单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长 1 名,监事  名,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十、监事数未按奇数设置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监事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监事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监事长备案表扫描件。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增补监事人选,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监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监事会名单

  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单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长 1 名,监事  名,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说明: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3 人且为单数)

  十一、无专职工作人员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与专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规定设置一名以上专职人员的,并与专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

  2.佐证材料:与专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需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如专职工作人员系劳务派遣人员,上传劳务派遣协议;如政府部门调派专职工作人员,上传相应的派驻公文或提交情况说明(需加盖派驻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三条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十二、未按规定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与专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规定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专职人员的劳动(劳务)合同。

  (说明:如专职工作人员系劳务派遣人员,上传劳务派遣协议;如政府部门调派专职工作人员,上传相应的派驻公文或提交情况说明(需加盖派驻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民发〔2011〕

155 号)要求:一、本通知所称与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系指除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以外的所有与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四、社会组织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和终止劳动合同,并加强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社会组织应依法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劳动合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补充、完善现行劳动合同文本,与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十三、“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会议议事制度”、“未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未建立法人 证书和印章的保管制度、使用制度”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制度发布记录、相关制度文本

  (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上传佐证材

  料。

  2.佐证材料:制度发布记录、相关制度文本(需加盖单位

  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资产管理办法》《理事会议事规程》《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十四、住所与登记的不一致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登记证

  书。

  (二)年报填写的地址与法人登记证书上的地址是一致

  1.整改方式:无需要整改,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法人登记证书。

  (三)住所与登记不一致

  1.整改方式: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地址变

  更,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变更登记批复文件、更新后的法人登记证

  书。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五、未税务登记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信息的基本信息”截图。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信息的基本信息”截

  图。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十六、未按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截止到提交整改报告日期前一

  个月的财务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审计报告。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会〔2004〕第7号),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整改前后会计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三十九条本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十七、当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

  2.佐证材料:当年度未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第八条规

  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第三条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

  十八、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未按规定审批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党政领导干部审批文件。

  (二)整改

  1.整改方式: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党政领导干部审批文件(或批复文件)。

  十九、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章

  程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已备案的新、旧章程(需加盖单

  位公章)。

  (二)修订章程以召开理事会表决通过。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表决通过修订章程,新章程含

  有“党 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已备案的新、旧章程(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廉政文化和诚信自律建设。第四条规定: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十、理事人数未按照奇数设置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最近一次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整改

  方式一:减少理事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会议表决, 批准辞职/罢免 X 名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照片、减少后的理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增补理事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提名增补X名理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理事会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增补后的理事成员名单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增补后理事数不能超过25人)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25人(单数)。

  二十一、非理事长或院长(校长、所长、主任等)担任法定代表人。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已审批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变更法定代表人,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已审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表、新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单位的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会》设立的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理事长或校长担任】

  二十二、理事长兼任监事(理事长和监事为同一人)

  (一)填写错误

  1.整改方式:书写情况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情况说明、理事长备案表、最近一次监事会议签到表、监事会会议纪要、监事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以变更理事长的方式进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理事会变更理事长,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理事会会议纪要、新理事长备案表。

  (三)以变更监事的方式进行整改

  1.整改方式:召开监事会变更监事,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会议签到表、监事会会议纪要、变更后的监事名单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 版)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本单位理事、行政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二十三、未按规定设立银行账户

  1.整改方式:按规定设立银行账户,并到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备案,上传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银行账户网上备案截图、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执法依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市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整改咨询电话:0592-5307670、0592-5307669

  党建内容咨询电话:5307661

  附件

  未建立党组织情况表

  社会组织名称: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机关:

  未建立党组织原因

 

  

  

  

  

  党员总人数

 

  专职工作人员党员数

 

  兼职工作人员党员数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码

 

  党建工作联系人

  姓名

  在社会组织中所任职务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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